摘要
中青評論
【資料圖】
讓社會就業與職場環境變得更加公平。
1月12日,據九派新聞綜合山東商報“山海視頻”等報道,近日,廣州的王女士在上班第一天辦理完入職后,卻因已婚被辭退。王女士問人事人員面試時為什么沒有告知她不要已婚人員,對方稱現在公司的通知和決定就是這樣,就希望招一個穩定的不會懷孕的。“你要是懷孕的話公司會很麻煩,公司現在就希望招一個穩定的,不會懷孕的。”此事經報道后,人們對王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還有人認為涉事單位這種做法是對職場女性的歧視。王女士也感到非常委屈,并表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覺得女性的就業環境特別不友好,因為你是結婚未婚或者有男朋友無男朋友,別人會對你懷有芥蒂”。
圖片來源:山海視頻相關報道 轉自九派新聞
從輿論的反應來看,很多人都以此事為例,吐槽職場上存在的各種形式的歧視問題,尤其是女性遇到的麻煩,更引人深思。與以往很多案例中一些用人單位給出的“理由”一樣,此事中的王女士,也是因為婚育問題被單位“挑刺”。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和公司考慮經營成本,而不重視和保護勞動者的權益,想當然地認為女性職員結婚后,很快就會懷孕、生育,進而影響工作,無法給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因此便對女性求職者另眼相待,甚至惡意辭退。
我國勞動法嚴格禁止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行為,對于懷孕婦女的權益有特別的保護。從倫理上講,有生育需求的職場女性,也理應得到用人單位的理解和照顧。但是,總有一些單位無視法律要求、缺乏人文關懷,僅僅從利益出發,歧視女性求職者,或不公正對待在職女員工。
現實中,用人單位要求求職者告知“是否已婚、已育”“什么時候生小孩”,也有侵犯求職者個人隱私的嫌疑。一些女性求職者,雖然已婚,卻沒有生育的意愿,起碼短期內不會生育,但卻被一些用人單位貼上了“女的結婚后一定會生育、一定會耽誤工作”之類的標簽。個別用人單位對女性的不尊重,本質上是對勞動者權益與尊嚴的漠視。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求職與招聘,是個雙向選擇的過程,現實中,人們會選擇一個最適合自己的工作,如果干得不開心、缺乏發展前景,也不會選擇入職。而很多人在也會參考其他求職者的經驗、教訓,通過各種渠道了解一個單位的情況避開求職擇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坑”。假如某些單位存在歧視勞動者的行為,又經常被投訴、被網民曝光,即便“待遇”再好,遲早也會被勞動者與市場拋棄。
因此,用人單位不應在勞動者權益保護這個關鍵問題上犯糊涂。不對女性求職者另眼相待,不搞就業和職場歧視,可謂底線要求。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女性求職者,像上述事件中的王女士一樣,一旦遇到歧視行為,就會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維權。或直接找用人單位反映問題,或通過網絡曝光用人單位的不當行為,或尋求有關部門和法律的幫助,進而維護個人權益。只有對用人單位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和規范,才能讓社會就業與職場環境變得更加公平。
撰文/黃帥
編輯/白毅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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