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太實業經營范圍包括哪些?
生產、銷售加碘食用鹽、化工原料鹽、沐浴鹽、果蔬洗滌鹽、農牧漁業鹽產品;金屬鈉、高純鈉、液氯鹽化工產品;氯酸鈉、氯化異氰尿酸、氯化聚乙烯(分公司經營);天然胡蘿卜素系列產品、鹽藻粉、螺旋藻產品、鹽田生物產品;蒸汽;利用余熱發電;水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只限工業用);壓力管道安裝;壓力容器制造;鍋爐安裝、維修、改造;金屬桶制造、軸承、齒輪、傳動和驅動部件的制造;輸送機械制造;起重機械安裝、維修;進出口經營、代理。公司以主營加碘食用鹽、化工原料鹽及以鹽湖為依托,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金屬鈉及副產品、天然胡蘿卜素系列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是我國為數不多的以原鹽、鹽化工為主營業務的一體的資源類生產企業,也是國內湖鹽行業機械化程度最高的生產企業。
蘭太實業股東回報規劃是怎樣的?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股東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公司采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將實施積極的現金股利分配辦法,重視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公司原則上每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后進行一次現金分紅,公司連續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這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具體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的利潤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擬定,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公司董事會也可以根據公司的盈利情況和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公司可以根據累計可供分配利潤、公積金及現金流狀況,在保證最低現金分紅比例和公司股本規模合理的前提下,為保持股本擴張與業績增長相適應,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進行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單獨實施,也可以結合現金分紅同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