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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7月29日電 據銀保監會網站7月28日消息,上海銀保監局在7月19日開出6張罰單,對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等作出處罰,合計罰款2070萬元。
天津銀行上海分行被罰710萬元文號為滬銀保監罰決字〔2022〕50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天津銀行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14項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如下: 一、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提供固定資產貸款。 二、固定資產貸款資金未按規定進行支付管理與控制。 三、以貸收費。 四、質價不符。 五、轉嫁成本。 六、同業業務未實行專營管理。 七、通過同業投資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提供融資。 八、同業投資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 九、對同業投資基礎資產風險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十、固定資產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 十一、經營性物業貸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十二、超過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流動資金貸款。 十三、未按規定檢查、監督流動資金貸款使用情況。 十四、個人貸款貸后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上海銀保監局對天津銀行上海分行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7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滬銀保監罰決字〔2022〕51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1月、9月,天津銀行上海分行向資本金不足的房地產項目提供固定資產貸款。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天津銀行上海分行同業投資違規投向土地儲備項目。楊俊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對楊俊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建行上海分行被罰50萬元文號為滬銀保監罰決字〔2022〕52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建行上海分行信息安全和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上海銀保監局對建行上海分行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滬銀保監罰決字〔2022〕5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王翔對上述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行為負直接責任,對王翔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年。
工行上海分行被罰1310萬元文號為滬銀保監罰決字〔2022〕54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1.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2.2017年至2020年,部分服務存在質價不符。 3.2017年至2020年,部分貸款存在以貸收費。 4.2017年8月至12月,部分業務存在轉嫁成本。 5.2017年至2019年,部分收費服務內容記錄不完整。 6.2019年1月,理財資金違規用于支付土地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7.2016年至2018年,違規提供政府性融資。 8.2017年至2020年,部分個人貸款違規用于限制性領域。 9.2013年至2019年,部分并購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10.2020年5月至7月,違規代理銷售。 上海銀保監局對工行上海市分行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共計13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滬銀保監罰決字〔2022〕5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1月,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理財資金違規用于支付土地款,用途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鄭必有負直接管理責任,對鄭必有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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