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深圳惠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投資相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科創公函【2022】0182號)(以下簡稱“《問詢函》”)。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發布《關于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股權的公告》稱,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58,571.83萬元人民幣分兩步收購控股子公司上海宏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稱上海宏桐)9名少數股東合計持有的上海宏桐37.33%股權(以下稱本次投資)。
經事后審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1.1條,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說明并補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上海宏桐截至2022年4月30日經審計的凈資產為-5,490.69萬元,營業收入為897.18萬元,凈利潤為-1,348.43萬元。根據上海加策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4月30日為評估基準日所出具的評估報告,上海宏桐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人民幣160,600.00萬元,評估增值166,090.69萬元。
上交所要求公司:(1)結合上海宏桐未來業務發展預期和與公司的協同效應,詳細說明上海宏桐凈資產和凈利潤均為負、但評估增值較高的合理性以及定價公允性;(2)收購少數股權的原因及必要性,以及相關交易的決策過程。
二、公告披露,上海宏桐的三維電生理設備已于2021年獲批上市。
上交所要求公司補充披露,上海宏桐的三維電生理設備銷售情況、技術水平和市場地位、已獲專利、市場發展前景、業務發展規劃等情況,以及對公司主營業務及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三、公告披露,本次投資的交易對方為張向梅、張勇、沈海東、谷雙全、肖昆、吳琦、王伏龍、劉宇、張純逸9人,均為上海宏桐的管理人員。
上交所要求公司說明,本次投資完成后,相關核心團隊人員的工作安排,是否仍與公司長期綁定,相關股權收購是否影響核心團隊穩定性。
上交所要求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2年6月21日之前披露回復內容。公司將按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回復《問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陳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