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網4月27日訊 4月5日,大連市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討論通過《中共大連市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問責條例》)和《中共遼寧省委實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省委實施辦法》),為大連市進一步強化黨內問責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如何用好問責利器,倒逼責任落實?日前,本報就這一問題專訪了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郝宏軍。
問:請您談一談大連市貫徹落實《問責條例》的情況,以及市委出臺《實施辦法》的主要意圖。
答:《問責條例》于2016年7月8日起施行。這是第一部規范黨的問責工作的基礎性法規,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釋放了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去年以來,大連市深入學習宣傳貫徹《問責條例》,緊緊抓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對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問題,進行嚴肅問責,有效發揮了問責利器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實施問責102起,對111名黨員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問責力度明顯加大。在實施問責中,加大對問責典型問題的通報曝光力度,較好地收到了警示震懾效果。
今年1月,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指出,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利器,要完善配套措施,推動問責制度落地生根。省、市紀委全會,就進一步貫徹執行《問責條例》,強化問責工作,作出了具體安排。《實施辦法》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一是進一步規范問責工作。《問責條例》高度凝練,是一部原則性的黨內法規。去年,省委印發了《問責條例》實施辦法,重點針對省本級的問責實施工作進行了規范,要求省級以下黨組織的問責實施工作參照執行。因此,大連市的問責實施工作,需要在問責條例的框架和原則下,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盡快形成符合大連市實際的制度規范。二是進一步解決問責中存在的問題。大連市問責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體實施中,還存在問責情形、問責程序、問責方式難以把握,問責效果有待增強等現實問題,這些問題急需市委通過細化制度的方式加以解決。三是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當前,大連振興發展正處于關鍵時期,落實“四個著力”、建設“兩先區”、改善營商環境,最根本的是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領導干部把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擔當起來。出臺《實施辦法》,就是再次釋放以問責為抓手,倒逼責任落實的強烈信號,為大連市振興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問:請您介紹一下,《實施辦法》相對于《問責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在哪些方面進行了細化和具體化。
答: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問責情形更加具體。《實施辦法》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維護黨的紀律不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扎實等方面問題,把管黨治黨失職失責的突出表現,更加具體地納入了問責情形。二是問責實施更加明確。《問責條例》在問責實施上留有較大空間,本辦法著重作了明確。在對《問責條例》中關于問責實施相關規定作進一步細化的同時,增加了啟動問責調查、問責線索移交、問責情況報告等方面的程序,力爭使問責程序和流程清晰明確。三是問責方式更加易于把握。盡管7種問責方式與《問責條例》完全相同,但市委《實施辦法》深入貫徹“三個區分開來”原則,提出“兩個尊重、一個寬容”,即尊重歷史、尊重客觀實際,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中的失誤,并做出了從重或加重、從輕或減輕問責的規定。這些內容都是問責主體作出問責決定的具體遵循,也就是說便于黨組織選擇使用恰當的問責方式。四是問責監督更加有力。《實施辦法》提出了問責留痕要求。比如:明確規定作出問責決定前,應當聽取被調查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陳述和說明,并且記錄在案;作出問責決定后應當形成《問責決定書》,明確問責原因、依據、方式、批準機關和生效時間,目的是讓問責更加清晰透明,這樣既利于監督,又便于操作。
問:聽了您的介紹,感到《實施辦法》確實是一個好制度,請您再介紹一下怎樣才能確保《實施辦法》落地生根。
答:制度的生命在于執行。再好的制度不落實也是一紙空文,不落實比沒有制度更糟糕。當前一個時期,推動《實施辦法》落地生根,要著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把學習貫徹《實施辦法》與貫徹相關黨內法規緊密結合起來。《問責條例》是《實施辦法》的直接依據,同時與其他各項黨內法規,特別是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等黨內法規,相互銜接,形成體系。因此,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實施辦法》與各項黨內法規緊密聯系起來,系統學習、準確把握,進一步提高用好問責利器的自覺性、堅定性和執行力。二是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層層傳導壓力推動落實。問責主體是有職責權限的黨組織。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把問責責任擔起來,書記要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要履行好主要領導責任或重要領導責任,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要把開展問責工作情況納入進來,自覺接受評議和監督;開展“一案雙查”、政治巡察,也要把問責情況作為重點;同時,還要落實好省委、市委關于“每年要專門盤點問責情況”的要求,以有力舉措傳導壓力,推動問責責任、問責制度落到實處。三是嚴格落實監督責任,堅持鐵腕執紀問責。問責要真正發揮作用,就必須言出紀隨,使真勁、動真格。總書記深刻指出:“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揮震懾效應。”黨中央把問責責任交給了黨委(黨組)和黨的工作部門,也壓給了紀委(紀檢組)。各級紀委(紀檢組)必須以擔當精神,履行好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責任,對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對維護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失責、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選人用人問題突出、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堅決給予嚴肅問責。要敢于刀刃向內、手電筒對著自己照,紀委(紀檢組)自身失職失責的,也要嚴肅問責,特別是要問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責。對典型問題要盯住不放,堅決通報曝光,切實起到問責一個、警示一片、促進一方工作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