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蘭州市義務教育招生
政策解讀
01
問
今年蘭州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調整和變化?
答
根據國家、省上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蘭州實際,今年我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有以下幾個方面的變化和調整:
一是進一步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認真落實中央和省上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區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區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適當跨縣招生,不得跨設區的市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二是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網上統一報名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在秋季開學前可補錄有意愿就讀民辦學校的外地回蘭學生及外來隨遷子女,但不得錄取其他學校已錄取的學生。
三是進一步規范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初中校足球后備人才招生辦法。對初中足球特色校的招生范圍、招生資格和招生程序辦法等進行了規范,對小學畢業生報名參加足球后備人才招生的資格條件提出了規范要求,有利于招生更加規范和更加公平,促進校園足球專業人才一體培養。
02
問
今年蘭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的條件是什么?
答
小學招生:凡年滿六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必須依法注冊入學,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適當延遲。
初中招生:凡蘭州市2022屆小學畢業生和在外地就讀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本市戶籍2022屆小學畢業生及需到我市升學的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外地2022屆小學畢業生均可免試升入蘭州市初中學校。
各縣區、各學校不得要求適齡兒童開具未入學證明。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
03
問
今年蘭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的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
各縣區小學招生方案6月上旬前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城市四區初中招生劃撥方案6月9日統一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7月4日向社會公布。
04
問
公辦小學如何招生?
答
公辦小學招生繼續堅持以單校劃片為主要方式。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區域內教育規劃布局、歷史沿革、學校分布、辦學規模、周邊生源、交通狀況、家庭住址及戶口等因素,相對就近、合理劃分本縣區每所公辦小學的招生范圍并予以公開。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縣區可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對實際就學人數超出學校招生計劃的片區適齡兒童,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解決,確保不新增大班額。在教育資源配置不夠均衡、擇校沖動強烈、學區房問題突出的地方,各縣區可根據實際穩妥探索開展多校劃片招生試點、集團化、一體化片區學校內部調配入學試點,同時積極穩妥探索推進電腦隨機錄取招生。城市四區采取網上預報名加現場驗證方式招生,招生錄取堅持“人房戶一致”優先,堅持同一學校片區內一套房產六年只提供一個學位(同一戶主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情況除外)的政策。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據劃定的片區,對區域內適齡兒童按有房有戶、有戶無房第一類(個人戶口)、有房無戶、有戶無房第二類(公共集體戶口)、無戶無房等情況,排序錄取入學。對于人戶分離、空掛戶等特殊情況,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05
問
公辦初中如何招生?
答
公辦初中招生繼續按照“免試入學、相對就近、對口劃撥、兼顧戶口”的原則,采取對口劃撥方式入學。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市教育局的統籌指導下,根據轄區內學校分布、交通狀況、辦學規模、各小學畢業生人數、家庭住址及戶籍等因素,合理確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圍。劃撥方案堅持“大穩定、小調整”,九年一貫制學校原則上對口直升,其他學校按戶籍地址或居住地址劃撥到對口初中。
城市四區初中招生對口劃撥方案由各區教育局負責制定,經市教育局審批,統一向社會公布;對口劃撥分配依據為2021年9月30日之前各區教育局上報市教育局備案的小學畢業生信息庫。城市四區的小學畢業生不允許跨區流動入學。
06
問
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是否可以推遲入學年齡或延緩入學?
答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備案。
07
問
高校及事業單位所辦學校如何招生?
答
高校及事業單位所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縣區統一管理。在確保本單位、本系統教職工直系子女入學的基礎上,小學繼續采取劃片招生,初中繼續采取對口劃撥招生。小學招生具體劃片方案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初中招生具體劃撥方案由市區聯合招辦確定。
本系統、本單位職工子女入學,應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業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正式函件進行統一認定。小學由招生學校提前進行初審并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初中由招生學校提前進行初審并報市區聯合招辦審核備案。
各高校及事業單位所辦學校招生報名必須在所在縣區的統一招生平臺中進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區之外的“聯辦、共建”等單位職工子女入學,不得無故拒絕片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于不按招生規定、不納入統一平臺所招學生將不予審批學籍手續。
08
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范圍是如何規定的?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
根據中央和省上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區學生入學需求,所在縣區招不滿且審批機關為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可以在審批機關管轄區域內適當跨縣招生,不得跨設區的市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初中學校跨縣區招生時,須向學生和家長明確告知2024年起實行普通高中屬地招生的政策事項,尤其城市四區以外民辦初中學校招收的城市四區學生2024年起將會按照新的屬地招生政策進行中考報名和錄取,會出現不能回到城市四區參加中考或不能享受城市四區優質高中統配政策的問題。
09
問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如何進行招生錄取?
答
民辦小學招生錄取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在各縣區統一招生平臺報名。城區民辦初中招生錄取由市區聯合招辦統一組織實施,在市級統一平臺報名,其他縣區民辦初中招生錄取由所在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參照城市四區辦法并結合各自實際組織實施。
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則全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采取100%招生計劃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統一的片內招生和劃撥分配。
10
問
學生參加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如果未被錄取如何入學?
答
參加民辦學校招生未被錄取的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對應片區公辦學校入學,若無空余學位,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放棄錄取;放棄錄取的學生,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且小學學生將不能享受小升初對口劃撥政策、初中學生將不能享受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政策。
11
12
問
民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升初如何招生?
答
民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升初以學生自愿選擇為前提,小學直升初中。小學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超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錄取。小學畢業生意愿直升人數未超過初中招生計劃的,應全部錄取;初中剩余計劃面向校外招生,校外招生方式按照其他民辦初中招生辦法執行。
13
問
外語、體藝等特色學校如何招生?
答
外國語學校多語種班、藝術或體育等特色學校按現行方式招生。藝術或體育類學校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專業測評,但不得組織學科類測試;外國語學校多語種班只能進行語言能力測試,不得測試其他學科知識。普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各類特長生。報名外語、體藝等特色學校的學生須在招生學校專業測試合格后統一在市、區統一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學生被正式錄取后不得放棄錄取,并不再參加統一的片內招生和劃撥分配;放棄錄取的學生,由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入學,且小學學生將不能享受小升初對口劃撥政策、初中學生將不能享受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對口分配政策。
14
問
本市戶籍在外縣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如何升學?
答
本市戶籍在外縣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需回戶籍地升學的,可持戶口簿、從“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等證件,于5月31日—6月2日到轄區教育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由市區聯合招辦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入學。
15
問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如何入學?
答
小學入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持居住證、原籍戶口簿及房產(或租房)證明,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報名入學。
初中入學: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持原籍戶口簿、居住證、房產證或房屋租賃證明、從“全國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的學生學籍基礎信息表等證件,于5月31日—6月2日到居住地轄區教育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由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16
問
在義務教育招生中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答
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各縣區和各學校在招生工作中要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和防控技術方案,將各項防控措施和要求貫穿于招生工作各環節和全過程,要制定招生期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要堅持非必要不線下原則,盡量采取線上方式進行,在報名資格審核、入學登記、受理回戶籍所在地和外來隨遷子女入學申請、審核、登記等必須現場集中辦公環節,要通過增加受理時段和服務窗口,分時段、分批次錯峰預約等方式控制現場人數,要按照屬地防控要求,嚴格落實小蘭幫辦場所碼掃碼、核酸檢測、實時動態“健康碼”“行程卡”查驗工作,同時要做好人員登記、體溫檢測、疏導分流、通風消毒等工作,防止人員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在疫情防控響應完全解除前,各縣區、各學校招生宣傳以線上宣傳為主,不得組織校內的現場家長會(包括本校學生家長會)和任何形式的現場招生宣傳活動。
17
問
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都有哪些?
答
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工作推進制度、劃片決策制度、入學監督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并嚴格執行。二是加強控輟保學。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工作臺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確保做好控輟保學工作。三是嚴格執行和落實《蘭州市中小學招生工作“十不準”》《蘭州市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十項規定》《蘭州市治理義務教育擇校亂收費實施方案》,嚴格按照招生辦法和程序開展工作,強化督查評估,堅決糾正違規招生行為。市教育局將把義務教育招生行為的規范情況納入年度縣區教育發展目標考核、學校目標考核和績效評價體系,實行“一票否決”。四是實行陽光招生。招生期間,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將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包括縣域內初中招生具體政策,每所初中劃片范圍、招生計劃、程序時間、錄取結果以及招生工作咨詢方式、監督舉報平臺、信訪接待地址等。同時,將密切聯系新聞宣傳部門有效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多種方式做好政策解讀,介紹情況、傳播信息、表達態度,回應人民群眾關切,營造良好氛圍。
18
審核:崔 堅
責編:焦 磊
編輯:楊爭榮 馬瑩瑩(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