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印發《關于明確公辦普通高校校企合作辦學學費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開展校企合作辦學要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原則,不得以創收(營利)為目的,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收費政策、收費項目及標準收取費用,嚴禁向學生收取未經國家、省批準的任何費用。普通高校校企合作辦學項目執行我省普通本、專科(高職)規定的統一學費標準。嚴格規范校企合作辦學行為。嚴格規范校企合作辦學收費行為。
關鍵詞: 校企合作 項目執行 未經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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