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游“王者榮耀”被貴州一酒業公司注冊成為商標,騰訊公司因此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求對該商標的注冊問題重新作出裁定。3月1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簡稱問渠成裕酒業)與騰訊公司有關“王者榮耀”商標糾紛一案進行了線上開庭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未對該案進行當庭宣判,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據了解,2015年10月,騰訊公司申請注冊“王者榮耀”商標,指定使用在“電子出版物(可下載)”等商品上,商標于2016年11月28日注冊公告。而在同一年,問渠成裕酒業也開始注冊商標。2015年11月問渠成裕酒業申請將“王者榮耀”四字作為商標注冊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后核準該商標注冊。
此外,問渠成裕酒業還申請了一系列包含“王者榮耀”文字的商標,如“王者榮耀歸來”、“王者榮光”、“榮耀之王”、“王者榮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還設立了“貴州王者榮耀酒業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對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注冊的第18379954號“王者榮耀”商標(以下簡稱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以訴爭商標侵犯了騰訊公司在先著作權,與騰訊公司的第18126671號“王者榮耀”商標(以下簡稱引證商標)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易使公眾誤認等理由,依據《商標法》第七條、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以及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請求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并提交了《王者榮耀》著作權登記證書、游戲軟件排名、獲獎情況、媒體報道等證據。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但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電子出版物(可下載)”等商品在銷售場所、服務對象等方面區別較大,未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王者榮耀”為普通印刷體漢字,不能獨立表達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屬于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受保護作品,訴爭商標的注冊未侵犯騰訊公司的著作權;訴爭商標文字不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情形,亦未構成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取得注冊”的行為。綜上,訴爭商標予以維持。
騰訊公司對該裁定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庭審中,騰訊主張,《王者榮耀》游戲是原告開發并運營的游戲,自2015年10月推出即成為app store下載排行榜第一名的軟件,關注熱度極高。
騰訊表示,“王者榮耀”與麥當勞合作推出了套餐、與可口可樂公司合作推出雪碧飲料等,與貴州酒業注冊商標的領域有高度重合。
綜上,騰訊公司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答辯表示,不同意騰訊公司的起訴請求,堅持所做的裁定意見。該案沒有當庭宣判,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了解,問渠成裕酒業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冊資本3萬元,法定代表人陳旗,經營范圍為食品(含酒類)銷售業務。2018年8月,陳旗還注冊了一家名為貴州王者榮耀酒業有限公司的企業,注冊資本10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銷售酒、茶葉、釀酒原糧及酒曲等。
而因為王者榮耀被注冊成商標酒,也引起了消費者的廣泛關注,此事件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榜。在此話題下,網友紛紛發起評論,“喝著王者打榮耀”、“來瓶82年的王者榮耀”、“豬隊友不給力應該是喝酒了”“哥們,干了這杯農藥”等。
中國網財經記者登錄天貓、京東等平臺,并未發現此“王者榮耀”系列酒有售賣。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對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問渠成裕酒業此次行為實為蹭熱點,王者榮耀在新生代的腦海里認知度非常深刻,長期來看,問渠成裕酒業不一定長紅,但曇花一現是沒問題的。但如何從網紅成經典呢?企業要重視品質,同時品牌要跟上,重視服務體系以及整個產業鏈,這樣才可以幫助企業開拓思維,做中長期戰略。
關鍵詞: “王者榮耀”遭搶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