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海爾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海爾思藥業”)因涉嫌生產銷售劣藥案,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其采取沒一罰一懲罰措施,沒收違法所得103168元,并處罰款103168元,罰沒款合計206336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醫療機構配制制劑,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無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的,不得配制制劑。 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審查發證。
天眼查資料顯示,海爾思藥業成立于1999年5月4日,于2016年8月17日登陸新三板,公司注冊資本金為9000萬元,實繳資本金為2572.09萬元,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為王寧,持有海爾思藥業股份比例為60.04%。公司主營業務包括藥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事實上,海爾思藥業因藥品不合格曾多次被曝光。
2009年,海爾思藥業的抗宮炎片在湖南因抽驗不合格被曝光,2013年在四川藥監局發布的藥品質量公告中,海爾思的抗宮炎片因含量測定不合格而榜上有名,最近一次是在廣東,2016年8月9日廣東省藥監局通報了近期藥品抽查檢驗信息,海爾思的抗宮炎片再次抽檢不合格。而抗宮炎片是海爾思的主要產品,2015 年度收入5275.31萬元,占公司營業收入75.23%,毛利率占比達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