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紅就想要踏踏實實做好炸糕店,到最后讓別人把我們告上法庭了。”讓韓美俊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經營了近30年的餐飲品牌“京天紅”惹上了官司。
今年6月,一位劉姓商標持有人將京天紅合作伙伴鳳起龍游品牌告上法庭,稱鳳起龍游在未經自己授權允許情況下,擅自在其店面裝飾、門頭以及產品銷售中使用“京天紅”字樣,并索賠 20萬元。韓美俊這才意識到,市場上又多了一個“京天紅”商標,他不得不在7月9日召開媒體說明會,來向外界說明其中緣由。
韓美俊是京天紅品牌的創始人,1991年第一家京天紅在北京虎坊橋開業,因為有著主打的京天紅炸糕,這家餐飲小鋪在虎坊橋火了20多年,成為老北京地標性美食品牌。有了一定的基礎之后,韓美俊為“京天紅”籌劃著未來:在現有11家門店基礎之上,籌備開店4家,未來計劃開到50家到上百家門店。
但是6月份隨著被卷入商標侵權案,韓美俊已無心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擴店上,而當務之急是要解決商標的問題。韓美俊發現,劉某在2012年7月開始密集搶注“京天紅”35 類、30 類以及32類等多個國際分類,這也是劉某起訴京天紅合作伙伴鳳起龍游的依據。
韓美俊向記者表示,他認為劉某的行為屬于惡意搶注,因此他將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提起侵權訴訟,維護“京天紅”品牌的合法權益。
誰是李逵?
打開中國商標網輸入“京天紅”三個字,會出現51條申請記錄,其中涉及食品分類的分別有北京京天紅食府、鐵瓷(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劉金雨等三位申請人。據悉,前兩家公司為韓美俊關聯公司,而劉金雨就是韓美俊口中的“惡意搶注者”劉某。
根據韓美俊的介紹,早在2009年10月,北京京天紅食府委托商標代理公司申請注冊了“京天紅 JTH”第 43 類商標,包含 【備辦宴席;飯店;住所(旅館、供膳寄宿處);自助餐館等】的商標,商標由“京天紅”漢字拼音和圖形組成。該商標于2011年1月獲準注冊。
中國商標網顯示,劉某于2012年7月開始注冊“京天紅”16類(鋼筆)、29類(食品油脂、魚肉干等)、30類(油炸蜜糕、蛋糕、糕點等)、32類(奶茶、無酒精果汁等)、35類(人事管理咨詢、廣告等)以及43類(飯店、餐廳等)等國際分類。
兩位申請人在不同的分類中均申請了相同字樣的商標,雙方互未有交集,直到2019年6月雙方有了摩擦。商標持有人劉某最先維權,他認為京天紅合作伙伴鳳起龍游在未經自己授權允許情況下,擅自在其店面裝飾、門頭以及產品銷售中使用“京天紅”字樣,于是他將京天紅自營的馬家堡店和與鳳起龍游品牌合作的蘇州街店告上法庭,并索賠20萬元,目前該案件還在審理當中。
這也激發了韓美俊的斗志:明明自己是“京天紅”的創始人,為何反而成為了侵權方?韓美俊認為,自己是李逵,而劉某的“京天紅”是李鬼。對此,也有人提出質疑:劉某也申請了不同國際分類的京天紅商標,韓美俊能否發起跨分類的保護?因為商標注冊有45個大類,只有馳名商標,才有跨類別的保護。
對此,韓美俊回應稱:“我們從91年經營京天上帝大廚房開始,到1996年轉型做京天紅酒家,包括生產炸糕。這個是目前的既定事實。現在只不過在法律的允許范圍內,我們先注冊了43類以后,對方看到有一些漏洞跟瑕疵,注冊了其它類別,但這么多年的經營者畢竟是我們,事實就是事實。”
韓美俊方面也拿出了另外的證據以證明對方為“惡意搶注”,京天紅方面律師代表周益霞介紹,劉某還搶注了“虎坊橋”、“地安門秋栗香”等商標。
京天紅方面也開始反擊, 如今京天紅方面密集提交了 19 個有關“京天紅”的商標注冊申請,避免被人惡意搶注;另一方面組織律師團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對被惡意搶注的商標進行無效宣告及撤銷申請,所有申請尚在受理過程中。
入坑容易 維權難
事實上,不只是韓美俊的京天紅,此前網紅糕點“鮑師傅”也因商標被搶注并被搶注方授權開店而展開了長達多年的“打假行動”,多起訴訟還在進行當中。兩家公司遇到了同樣的麻煩,其背后原因是什么?
韓美俊也在反思。“當時注冊商標成本較高,注冊一類就花了3000多元,加之我們對知識產權及商標保護的意識較弱,代理公司告訴我們,注冊43類就夠了,所以我們也沒有對其他類別進行保護性注冊。”
而在律師周益霞看來,商標維權的難度也為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機。她介紹,首先維權時間成本較高,商標維權案件的撤銷審查周期都在一年左右,審查結束,有了結論以后,還有后續漫長的商標行政訴訟。“對企業來講,違權的成本高,而侵權的成本相對比較低;尤其是像加盟店,在維權過程中,對每一家店我們都需要進行證據保全,工作量和費用成本是比較高的。”該律師進而建議,企業要重視商標保護,在注冊商標時,最好把相關大類都申請,以免出現被人惡意注冊的情形。
此前鮑師傅品牌創始人鮑才勝也向記者坦言,維權這幾年刨除花費的資金,他個人的精力全部耗費在取證之上,無暇顧及企業自身的創新發展,這對于企業來說也是阻礙和壓力。
另有一位餐飲品牌人士也向記者表示,由于企業規模不大,無力承擔維權成本,很多企業選擇無視和放棄,這也是諸多惡意搶注者選擇小型規模企業“下手”的原因。
對于商標保護,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還在完善階段。2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公布《關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9年3月14日。
征求意見稿中的一項內容為,對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除依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之外,可以視情節依法采取懲戒措施。摹仿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申請商標注冊,攀附他人商譽;搶先申請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不當攫取他人商譽等都算作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