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接連發布《關于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后,近日,銀保監會正式印發《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將整治對象聚焦保險中介市場。
保險中介之所以被監管“重點關注”,因為這個市場長期存在的虛構中介業務、虛假理賠和誤導銷售等亂象,通過近年來的一系列管控和整治,雖然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是存在一些頑疾,潛藏的風險越來越影響整個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有關部門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全國通過中介渠道實現的保費收入達3.37萬億元,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7.4%。伴隨其次的卻是大量的罰單。根據銀保監會披露的數據,2019年一季度,銀保監系統開出的199張罰單里,針對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或其相關負責人的占據大約一半份額。
觀察某些保險中介機構領到罰單的內容,具體違法違規行為中,因編制、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或者資料被處罰的頻率最高。其他還包括通過虛構中介業務、虛假列支等套取費用;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通過虛構中介業務等方式協助保險公司套取費用;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登記以及變更事項告知;聘任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人員、編制虛假營銷人員等常見違法違規事項。
這些問題正是此次銀保監會出臺的《方案》劍之所指。與以往監管層面的整治活動相比,《方案》不僅指出了保險中介市場風險防范意識弱、管控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傳統癥結,還延展了監管覆蓋范圍。此次專項整治的治理對象除了涵蓋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還包括與保險機構合作的第三方網絡平臺,特別指出整治保險機構與第三方網絡平臺非法合作的亂象。除此之外,《方案》還突出強調了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之間的“連帶責任”,要求保險公司對各類中介渠道擔負管控責任。
保險中介市場的健康發展對于保險市場的長期穩健發展意義重大。同時,保險中介市場亂象的長期潛藏,很大程度上歸咎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的問題。一些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存有“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粗放管理,管控責任落實不到位,通過中介機構聯合不當牟利。加之,隨著互聯網技術應用的深入,保險銷售也逐步從線下向線上遷移,如果保險公司本身的管理模式不盡快優化,與互聯網保險監管難度相疊加,風控壓力會愈加沉重。
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將倒逼保險公司加強內控管理,從源頭上遏制中介市場亂象的滋生。監管部門應確保整治方案落實到位,保障保險中介以及整個保險行業的持久、健康發展,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險公司應積極配合整治,強化管理責任,從管理體制治理入手,建立中介渠道的制度化管理體系,加強對中介渠道的資質、業務、檔案等信息的核查制度,妥善處理發現的潛在風險,及時披露監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