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工業項目建設審批和監管的實施意見》,將通過進一步規范增容審批的準入標準、方案審批,強化項目批后監管,實現工業項目全鏈條、閉環式管理。
在嚴格準入審查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園區管委會先行開展提升改造項目準入審查,結合改造提升項目的產業類型、稅收、投資強度等要求,重點核實項目是否存在違法建設、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建筑使用功能等違法違規情形。項目通過準入審查后,園區管委會負責全程代辦項目用地、規劃審批報建手續。
在細化方案審查內容方面,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上建設用途為成套住宅、賓館酒店、培訓中心、專家樓、招待所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工業項目綠地率應按不低于15%且不高于20%控制,項目所需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配套設施用地面積占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比例上限由15%提高至30%,提高部分全部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在實施全程監管方面,包括土地出讓合同監管、履約監管協議監管、項目施工審查監管、市區兩級聯動監管等內容。其中,重點對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項目開竣工、土地用途等約定事項進行監管,要求企業在簽訂出讓合同時,與項目屬地區政府同步簽訂履約監管協議。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項目施工審查監管,依法對項目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擅自修改設計方案、不按施工圖施工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記者 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