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會現場
84天,2533份!自今年4月23日河南省法院《關于在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實施以來,截至7月15日,全省各級法院共簽發使用律師調查令2533份,律師調查令制度推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為確保律師調查令制度在河南法院進一步落地生根,7月19日上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鄭州召開律師調查令工作推進會,省法院副院長宋海萍、省律師協會會長王京寶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由省法院副巡視員王鳳蘭主持,省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王世科通報了全省律師調查令開展情況,各中院執行局負責人、全省各地律師協會會長、部分律師代表和省會新聞媒體的代表參加了座談會。
會議通報說,4月23日省法院《關于在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實施以來,在省律協和各地律協、律師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全省各級法院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截至7月15日,全省各級法院共簽發使用律師調查令2533份,調查內容包括當事人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資金信息、銀行交易明細、車輛信息等,涉及工商、房屋管理、民政、車管所、銀行等多個部門,律師調查令制度推行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積極推行律師調查令工作方面,省法院多次下發通知,就律師調查令推進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將律師調查令實施作為今年全省執行重點工作推進。并明確律師調查令由執行局長審核簽發,嚴禁將法律規定由法院依職權調查的事項推給當事人或律師。通過召開通氣會、交流會、座談會等多種方式,加強與公安、金融、國土、住建、工商等職能部門溝通交流,積極爭取各協助執行單位對律師調查令的配合支持。另外,各級法院也積極向執行案件當事人、律師進行必要的說明和解釋,積極引導當事人正確申請適用律師調查令。
宋海萍講話
關于下一步的工作,省法院副院長宋海萍提出四點要求: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做好律師調查令工作的緊迫性和責任感。推行律師調查令,既是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的要求,也是河南省執行工作發展的迫切需要。各級法院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進律師調查令工作科學發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深入調查研究,進一步摸清律師調查令制度的特點規律。各地要結合當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執行案件中當事人委托律師參與執行的案件類型進行再細分、再調研,從案件類型、標的大小、申請執行人的城鄉分布及年齡結構、申請調查令的律師事務所分布、調查效果等方面進行深入分析研判,拿出有數據支撐的實證研究,找準適合律師調查令制度科學發展的最佳土壤,為工作的深度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座談會由省法院副巡視員王鳳蘭主持
創新方式方法,進一步推進律師調查令制度取得務實成效。要對未結執行實施案件財產查控情況進行梳理,對標的額較大、未查找到任何財產線索的案件,主動建議申請人聘請律師參與財產調查,并將申請人的反饋意見記錄入案件卷宗。針對執行案件委托律師比例較低、收費較高的問題,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特別是中心城區法院和人口較多的縣域法院先行先試。省法院將定期對律師調查令的簽發和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實時反饋制度施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強化責任,進一步推進律師調查令工作開展水平在全省持續提升。全省各中級法院要采取多種形式,各中級法院要結合工作實際,各執行局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強力推進律師調查令制度在全省貫徹落實。省法院對于各地律協會長和律師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將及時進行歸納整理,專題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
宋海萍強調,推行律師調查令工作意義重大,全省法院執行條線要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更精細的工作措施,穩步推進這項工作向縱深發展。
王京寶發言
推進會上,省律協會長王京寶結合全省律師工作實際,就律師調查令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以及下一步的措施作了發言。王京寶指出,律師調查令從維護律師權益、保證律師調查權方面做了制度性安排,也是法院職權的合理延伸,對于律師參與執行、對于法院辦好執行案件必將起到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律師調查令的推進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有制度設計的問題,有被調查人如何配合調查取證的問題,也有法官如何運用的問題,還會有律師方面的問題。廣大律師要加強對律師調查令相關規定的學習,積極使用,嚴格適用,防止濫用。省律協將加強宣傳、加強規范教育、加強與全省各級法院的協調配合,促進律師調查令制度在河南省民事審判和民事執行工作中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