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5月至8月底全省工程建設領域注冊建造師、監理工程師及造價工程師等執業人員‘掛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進入全面排查階段。”昨日,省住建廳在官網發布通知,要求在自查自糾基礎上開展全面排查。
根據通知,此次排查將以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反饋的注冊人員社會保險核查異常數據為線索,結合其實際注冊、執業情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對涉及線索進行異常、不認定“掛證”標注,并對涉及的注冊人員掛證及其承建項目到崗履職等情況進行重點核查。
通知明確,省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對注冊人員或注冊單位一方能夠提交注銷申請及其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的,直接辦理注冊人員強制注銷。各地相關主管部門對使用被標注為注冊狀態異常或在“掛證”線索名單中人員參與工程投標的,有關單位應當要求其本人到場;申請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關部門重點進行核查;對于正在擔任工程建設項目相關負責人的,相關主管部門對其工程現場進行重點核查。
同時,各地相關主管部門要對不認定“掛證”人員信息進行審核及確認標注。注冊人員或注冊單位可向注冊單位所在地相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和遞交相關證明材料。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由各地相關主管部門保存2年。通知要求,我省各相關部門將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認真開展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做好線索信息排查、標注工作,直至“執業人員掛證線索”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