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晚間,中國銀河披露公告稱,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收到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銀反洗罰決字[2018]第4號)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中國人民銀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公司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行為處人民幣 50 萬元罰款,與身份不明
的客戶進行交易的行為處人民幣 50 萬元罰款,合計處人民幣 100 萬元罰款。
中國銀河表示,公司將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上述罰款。
中國銀河稱,公司在接受檢查期間即立查立改,并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意見書》的要求,制定了《關于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現場檢查問題的整改方案》并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
中國銀河表示,已經進一步完善了反洗錢制度機制,細化了客戶身份識別、客戶洗錢風險等級管理、可疑交易報告等工作流程,加強了反洗錢監督檢查和考核,加大了對歷史存量客戶持續識別力度,反洗錢相關系統功能也不斷改進。
對于上述罰款會否影響公司業務?中國銀河表示,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