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中國農業農村部獲悉,針對近日關于“甲魚到底能不能吃”的社會討論,農業農村部就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發布通知,提出中華鱉、烏龜等按照水生動物管理。
為從源頭上防范重大公共衛生安全風險,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
但上述決定并未確定禁食野生動物具體名單,日前深圳公布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將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等野生動物也列入禁食名單,引發社會和業界爭論。
農業農村部4日發布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協調好有關名錄的關系,明確水生野生動物的范圍。對于列入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動物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物種,要嚴格按照《決定》要求進行管理,對凡是《野生動物保護法》要求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的,必須一律嚴格禁止。
對于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要按照《漁業法》等法律法規嚴格管理。中華鱉、烏龜等列入上述水生動物相關名錄的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動物管理。這意味著甲魚將不被列入禁食名單。
通知要求,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取締非法水生野生動物市場,嚴厲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非法捕撈販賣等行為。對于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水生野生動物的,要按照《決定》要求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要嚴把水生野生動物行政許可審批關,確保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等活動依法依規、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