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瀟湘晨報》調查了湖南長沙當地存在的有償供卵交易鏈。中介招募“卵妹”,“求子旅館”老板推薦買家,以健康咨詢公司為名號的中介組織面試,婦科門診部檢查并提供打針場地,“實驗室”內操作手術,一單卵子交易就此完成。12萬元卵子費經黑中介層層瓜分,到供卵者手上僅剩2.5萬元。如果買賣雙方私下聯系,甚至還會遭到威脅。
高達12萬元的供卵費用,供卵者只能拿到一個零頭,“中間商”賺取的巨額差價,令人瞠目結舌。事實證明,越是不透明的市場,越有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定價機制,處于供應鏈上游和下游的交易者往往處于不利局面。盡管供卵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與規范的市場交易完全是兩碼事,但依然沒能脫離這樣的經濟規律。
其實,對于“有償供卵”的法律性質,衛生主管部門早有明確規定。根據原衛生部于2006年印發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校驗實施細則》,贈卵者僅限于接受人類輔助生殖治療周期中取卵的婦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化贈卵和供卵行為。此外,《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也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如有違法行為可以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禁止商業化供卵,不僅是保障公共健康的現實需要,更出于對捍衛社會倫理的必然要求。如果任由商業化供卵橫行,那么人類的社會關系會面臨巨大的考驗,傳統而穩定的倫理價值面臨極大的沖擊。
遏制有償供卵,不僅需要法律在原則上予以規定,更要從產生有償供卵的各個環節著手。只有切斷非法交易鏈,才能切實捍衛法律和倫理。
首先,對于供卵來源一方,要本著宣傳教育的方法,讓她們自覺遠離取卵的“陷阱”。很多供卵女性沒有豐富的社會經驗,甚至還是在校學生,因而更容易偏聽偏信中介機構的宣傳,也缺乏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取卵對身體會造成一定傷害和痛苦,許多供卵者對相關知識了解不足,反而因為各種“奇葩”原因沖動賣卵,比如新聞中所說的“為了讓寵物狗上寵物學校”。在健康與享樂型消費之間,理應作出正確的價值取舍。
其次,要堅決取締組織女性商業供卵的中介機構。一些公司打著健康咨詢的旗號組織女性供卵,既缺乏相應資質,也存在不符合實際的營銷炒作行為,卻從中獲得了巨額利潤。而且,供卵行為關系到供卵者個人隱私,中介機構掌握了大量隱私信息。如果這些信息被不恰當地使用,抑或被泄露,很容易讓供卵者面臨名譽、形象等方面的困擾,在身體受傷害的基礎上雪上加霜。
最后,對于有條件實施取卵行為的醫療機構和個人,必須要求其嚴格遵循醫療法規,對違法實施商業取卵的醫療工作者實施嚴格處罰。商業取卵交易利潤畸高,單純的罰款可能不足以阻止這些機構和個人鋌而走險,最徹底的做法就是取消實施醫療行為的資質,讓其承擔終身無法從業的代價。
目前,國家已經設立了正規捐卵供卵的渠道,社會各方面也不妨行動起來,加大合法捐卵的宣傳力度,滿足有客觀需要的患者的生育需求。在非商業化供卵渠道暢通,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夠通過合法途徑獲得卵子的基礎上,加大力度治理非法商業供卵,才能起到斬草除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