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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華中(東四?。╇娏κ袌鼋ㄔO,促進區域內電力余缺互濟和資源優化配置,支撐電力保供、可再生能源消納和電力系統經濟運行,近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就《華中區域(東四?。┦¢g電力互濟市場交易規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華中區域(東四省)省間電力互濟市場立足區域電網實際運行需要,在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框架下,以服務區域電力高質量發展為導向,充分考慮當前跨區市場未延伸、省內市場未覆蓋的交易需求,建立涵蓋保供應、促消納兩類交易場景的區域內省間電力互濟交易機制,充分發揮區域電網的資源統籌優化配置平臺作用,最大限度滿足電力保供、可再生能源消納需求,實現電力資源在區域層面的高效配置利用。
征求意見稿明確將煤電機組、抽水蓄能電站、新型儲能(含具備條件獨立運行的新能源配建儲能)、用戶側可調節資源、負荷聚合商或虛擬電廠等經營主體全部納入市場,為各類調節性資源參與跨省交易提供政策支持。同時引入供需兩側不同類型的多元經營主體同臺競價機制,構建“雙邊+單邊”的出清模式,推動可再生能源企業“報量報價”或“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省間電力互濟交易,提升區域市場價格發現能力。
下一步,華中能源監管局將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對交易規則進一步修訂完善后印發實施,并依法依規做好市場運營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