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資本邦了解到,5月13日,證監會制定并發布了《證券公司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試點規定》(下稱:《做市規定》)。
同日,上交所也同步出臺《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X號——科創板股票做市(征求意見稿)》,計劃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
其中,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可參與試點從事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的券商,《做市規定》中明確規定必須符合下列十個條件:
(一)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二)最近12個月凈資本持續不低于100億元;(三)最近3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四)最近18個月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持續符合規定標準;(五)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六)具備與開展業務相匹配的、充足的專業人員,公司分管做市交易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首席風險官等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七)科創板股票做市交易業務實施方案準備充分,技術系統具備開展業務條件并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組織的評估測試;(八)公司最近1年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九)公司最近1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信息安全事件;(十)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做市規定》表示,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取得上市證券做市交易業務資格的,可以在其他交易所按照規定開展證券做市交易業務。
對于上述要求,西部證券認為,在科創板引入做市商機制有利于活躍市場,滿足市場交投需求;也將利好中信證券等頭部券商。做市交易作為一項新業務,對券商的綜合金融服務能力要求較高,且設置準入門檻,預計將成為頭部券商的業績增長點。
與此同時,在上述十條規定中,西部證券針對資本實力(最近12個月凈資本持續不低于100億元)和合規風控能力(最近三年分類評級在A類A級(含)以上)兩項核心要求,共計篩選出25家券商滿足當前試點科創板做市業務資格。
具體名單分別為中信證券、國泰君安、申萬宏源、華泰證券、中國銀河、國信證券、招商證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光大證券、東方證券、平安證券、東方財富、中泰證券、東吳證券、興業證券、方正證券、東興證券、浙商證券、國金證券、華西證券、財通證券、國開證券、中銀證券和華創證券。
中信證券分析,2022年,科創板年內日均換手率首次低于上證平均水平(0.88%)。為提升科創板流動性,完善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增強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流動性支持,科創板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具有現實意義。
在經驗積累層面,中信證券提到,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已于2014年出臺,按照新三板市場經驗,新三板精選層連續競價交易實行期間做市商交易額占比約在28%左右。但在科創板等連續競價市場中,做市商交易占比應明顯低于新三板市場。以此推算,科創板日均換手率有望提升10%-15%左右。
此外,對券商而言,中信證券認為,做市商制度鼓勵具備試點資格的保薦機構提供做市服務,有望增強頭部券商與科創板上市公司的業務粘性,建立跨越一二級市場完整服務鏈條,進一步提升頭部券商市場份額。
不過,從監管考核方面,中信證券重點提及,業務指南將潛在做市業務風險納入凈資本計算及資本充足率考量,未來做市券商相關風控指標可能進一步下行。
一方面,在當前頭部證券公司市凈率普遍接近或低于1倍的情況下,股權融資渠道接近關閉;另一方面,在以凈穩定資金率為代表的較強凈資本監管指標的約束下,債權融資渠道也難進一步擴容。融資渠道的關閉長期可能限制券商業務發展與股東回報提升。
上述影響之下,中信證券分析,證券公司參與科創板做市業務,將承擔提升市場流動性的職責,也增加了自身資本壓力。因此,監管層面未來能否放松凈資本約束指標、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活力值得期待。(鄒文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