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官方微信公布17起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醫療、房地產、食品等熱點問題。
案例顯示,福建省中瑞裝備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福建中瑞裝備”)在公司網站發布的廣告中使用已經終止的水泥庫清庫機實用新型專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2020年7月,永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不良影響,并處以罰款10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規定:廣告中涉及專利產品或者專利方法的,應當標明專利號和專利種類。
未取得專利權的,不得在廣告中謊稱取得專利權。
禁止使用未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和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廣告內容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的;
(二)廣告引證內容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
(三)涉及專利的廣告違反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的;
(四)違反本法第十三條規定,廣告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的。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廣告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具有可識別性的,或者違反本法第十九條規定,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發布者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福建中瑞裝備官網顯示,公司前身始于1986年,以福建水泥進行維修技改提供勞務服務為起點。2010年于福建省永安市尼葛高新技術工業園區注冊成立福建中瑞裝備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總投資1.2億元,員工300余人。
天眼查顯示,福建中瑞裝備法定代表人為鄭學應,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機電一體化成套設備、高新技術新型材料、非標設備及鋼結構件、專用汽車車廂改造的研發、生產、銷售;設備安裝和技術服務等。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廣告宣傳問題一直是商家被投訴的重災區,很多商家存在一些宣傳誤區,導致投訴糾紛。嚴查嚴打非法廣告,不容姑息。請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引以為戒、嚴格自律,依法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同時,望廣大消費者加強甄別防范,共同打造和諧健康的宣傳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