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科迪乳業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說明控股股東科迪集團在短時間內連續做出不減持承諾和增持承諾的原因、目的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價炒作情形。說明科迪集團在做出增持計劃時是否具備增持的資金實力,公司及科迪集團是否就增持資金來源及增持計劃的可實現性進行了分析和論證,是否存在“忽悠式增持”,以及通過披露增持計劃炒作股價緩釋平倉風險的情形。
4月17日晚間,發布多份定增相關公告的同時,科迪乳業還披露了一份豁免大股東承諾的公告,公司稱近日收到科迪集團發來的通知,其申請豁免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時自愿作出的股票解鎖期滿后24個月內減持意向的相關承諾,以及2018年自愿作出的不減持承諾、增持承諾。
其中,不減持承諾、增持承諾均是科迪集團在去年7月份作出的。回顧當時公告,7月3日,科迪集團出具《關于未來24個月內不減持所持科迪乳業股份的承諾函》,承諾2018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3日,不減持所持有的科迪乳業股份。7月23日,科迪集團拋出增持計劃,擬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增持科迪乳業不低于8000萬元,不超過10000萬元,且在股票價格每股5元或者以上時增持。
從承諾履行情況來看,除了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時作出的承諾外,其余兩項承諾均未兌現。截至目前,科迪集團尚未實施增持計劃,另外,其曾于2018年8月31日因被動平倉減持750060股。
對于申請豁免承諾的理由,科迪乳業表示有兩點:1、科迪集團本次申請豁免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份時作出的股票解鎖期滿后24個月內減持意向的相關承諾,以及2018年作出的不減持承諾、增持承諾,均系其自愿作出的承諾,并非依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強制性規定作出的法定承諾或現有規則下不可變更的承諾。
2、科迪集團擬籌劃向戰略投資者轉讓部分公司股份,以進一步提高公司市場競爭能力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并幫助公司引進更多產業、金融等戰略及業務資源,如科迪集團繼續履行上述不減持承諾或減持數量限制的承諾,則影響公司戰略合作事項的推進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