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部長茶座”活動中,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對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做出回應。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干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于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
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部長茶座”活動中,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對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做出回應。徐南平表示,2003年頒布的《人胚胎干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于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