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后業績持續下滑,科創新材今年上半年經營業績延續去年的下滑態勢。為改善經營業績,公司擬變更募投項目,豐富產品種類,提高盈利能力。
8月15日晚間,科創新材披露的2023年半年報顯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收4727.01萬元,同比減少13.2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98.09萬元,同比減少22.24%;毛利率為38.24%,較去年同期的38.98%也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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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今年上半年業績下滑的具體原因,科創新材在半年報中并沒有給出明確解釋,僅在風險提示里面表示:“鋼鐵工業是耐火材料的最大消耗行業,近年來,由于受經濟下行及房地產調控等因素影響,鋼鐵行業景氣度出現下滑,一方面影響公司應收賬款的回收速度,另一方面也影響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增長。”
對此,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致電科創新材證券部,其工作人員表示,對于業績下滑的原因,我們能說明的內容都在公告中做出了說明。
上半年業績下滑
2022年在北交所上市的科創新材,主營業務是鋼鐵、有色等工業用耐火材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功能耐火材料、不定形耐火材料和定型耐火材料,其中功能耐火材料是公司最核心的產品。
今年上半年,公司主營產品功能耐火材料實現營收4337.3萬元,同比減少15.64%,毛利率同比增加3.01%;不定形耐火材料實現營收185.76萬元,同比減少8.91%,毛利率同比減少56.18%;定型耐火制品實現營收58.85萬元,同比增長75.36%,毛利率同比減少113.73%。
科創新材表示,定型耐火制品收入較上年同期增加75.36%,主要是因為公司自產的鎂碳磚銷量增加較多。鎂碳磚屬于公司產量比較小的新產品,固定成本較高,分攤到單位產品的成本較高,毛利率很低,導致本期定型耐火材料的毛利率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上半年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294.83萬元,同比減少72.90%;應收賬款周轉率為0.51,較去年同期的0.65有所下降。
添翼數字經濟智庫高級研究員吳婉瑩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科創新材上半年業績下滑,主要是受到今年以來銷售收入下滑、新型產品固定成本較高導致毛利率下降等因素的影響。公司所處行業競爭激烈,需要進一步提升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銷售盈利能力,同時加強成本管控,提高綜合行業競爭實力。”
實際上,科創新材在上市首年就曾出現營收和凈利潤雙雙下滑的現象。財報顯示,2022年,公司實現營收1.08億元,同比減少11.0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93.44萬元,同比減少47.42%。
全聯并購公會信用管理委員會專家安光勇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新材業績下滑,是內外部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一方面,公司在上市階段集中資源、會計操作等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其實際經營問題,上市后面臨的市場競爭以及經濟環境、戰略調整等方面的挑戰,也對公司的業績產生了一定影響。為了應對這些挑戰,公司需要重新審視并優化自身管理體系和戰略規劃,力爭在市場競爭中保持競爭力,以實現長期可持續增長。”
擬變更募投項目
科創新材表示,公司現有主營產品為傳統耐火材料產品,受鋼鐵行業景氣度的影響較大。為滿足業績持續增長的要求,公司必須改變目前的產品結構,實現跨越式增長。
2022年,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募資凈額為9728.04萬元,用于建設“年產1.6萬噸冶煉潔凈鋼用功能復合材料”。截至2023年8月14日,該項目投入募資2560.81萬元,首發募資尚余7367.37萬元。
8月15日,科創新材發布變更募投項目公告稱,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擬將募投項目由“年產1.6萬噸冶煉潔凈鋼用功能復合材料建設項目”變更為“年產6000噸新能源電池材料用碳化硅復合材料生產線項目”,用于生產碳化硅復合材料坩堝和匣缽,建設周期為兩年,預計2024年內完工。該項目總投資1.32億元,公司擬投入募集資金7367.37萬元。
科創新材表示,坩堝和匣缽是特種形狀耐火材料,是新能源電池材料制備過程中需要的反應載體,在新能源電池正極材料、負極材料生產和制備中使用。因此,碳化硅復合材料坩堝和匣缽在新能源電池材料應用具有必要性。
對于變更募投項目,科創新材給出的解釋是,自募集資金到賬以來,結合下游消費鏈2022年的供需情況,預計市場需求端利潤增長不達預期,可能導致產品價格下降,如按照原募投項目計劃繼續投資建設,可能存在一段時間內募投項目收益達不到預期的風險。近年來,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發電等新興應用領域的興起和快速發展,多重需求共同推動新能源用耐火材料市場空間持續增長,新募投項目的實施有利于促進和帶動公司經濟效益。
清暉智庫創始人宋清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科創新材上市后業績下滑,或與其所處的行業市場競爭激烈以及公司經營壓力加大等因素有關。在此背景下,科創新材變更募投項目謀求發展也是應勢之舉,目的是為了應對市場風險,實現業績穩定增長。但總體來看,上市公司變更募投項目并不是一個好現象,可能會給上市公司未來的盈利預期帶來一定影響。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監管層有必要對公司募投項目變更一事加強監管。”
(編輯 汪世軍 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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