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田鵬
2月16日,*ST新海報收1.01元/股。2月14日晚,公司對外披露實控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計劃增持公司股份,引來深交所問詢。2月15日,公司股價觸及漲停。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受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影響,*ST新海已連續15個交易日跌停。同時,公司財報顯示,公司還面臨著基本面差、盈利能力弱等問題。
(資料圖)
市場人士提示,*ST新海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疊加未來發展預期不樂觀,廣大投資者應理性投資,關注公司公告,避免跟風炒作。
財報造假觸及重大違法
強制退市風險高
2月14日晚間,*ST新海公告稱,公司實控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計劃自2023年2月15日起六個月內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公司股份,合計增持金額不低于1800萬元,不超過2200萬元。
當晚,深交所發出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增持股份的資金來源,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向增持主體提供資金的情況,增持主體是否具備增持實力,增持計劃是否具備可行性等。同時,要求公司充分提示控制權不穩定的風險,以及增持計劃可能因實控人變更而終止實施的風險等。
反應在二級市場上,或受增持消息影響,截至2月15日收盤,*ST新海漲停,報收1.05元/股。
值得關注的是,*ST新海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此前已連續15個交易日(1月18日至2月14日)報收跌停。因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于1月18日起被深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簡稱由“ST新海”變更為“*ST新海”。
從2023年1月16日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來看,*ST新海重大違法主要與公司專網通信業務虛假自循環,虛增收入、利潤,導致年報虛假記載有關。
同樣參與專網通信業務的*ST凱樂,目前已經面值退市。據悉,自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2日,*ST凱樂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1元/股,觸及交易類退市指標,該公司已于2月15日終止上市并從上交所摘牌。
具體來看,*ST新海2014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及2019年半年度報告虛假記載。經測算,公司2016年至2018年實際歸母凈利潤均為負值,2019年虛增利潤總額6495.11萬元,2019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歸母凈利潤為負值,且財務報表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基于上述數據,*ST新海2016年至2019年連續4年財務指標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業內人士表示,對于年報造假,其信息披露已嚴重背離了公司真實財務狀況,無法向投資者提供關鍵定價信息和投資決策參考,扭曲了市場正常定價機制和淘汰機制。
營收連年大幅下降
身陷經營困境
除因財務指標虛假記錄面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外,*ST新海基本面也不好。
2017年以來,公司營業收入連續多年大幅下降,2020年和2021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運營資金方面,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及其他借款合計53279.23萬元。未來能否與銀行對借款進行展期達成一致,將會對公司運營產生重大影響。
市場人士指出,公司經營基本面較差,且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投資者應審慎決策,充分關注公告中提示的風險情況,避免參與投機炒作。
此外,市場人士還提示,“退市不是一退了之,尤其是存在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和中介機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隨著新證券法實施,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落地,證券投資者保護體系和民事賠償機制進一步健全。涉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導致上市公司退市的,投資者還可通過先行賠付、單獨訴訟、共同訴訟、申請適用示范判決機制、普通代表人訴訟及特別代表人訴訟等司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編輯 田冬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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