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資本邦了解到,南方電網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網科技”)回復科創板二輪問詢。
在科創板二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注公司同業競爭、主營業務、應收賬款、勞動用工等六方面的問題。
關于同業競爭,根據首輪問詢回復,(1)廣東電網明確將廣東電科院作為其生產運行與科技創新技術支持與服務的實施主體和執行機構,主要負責協助建立完善廣東電網技術標準體系和技術監督制度,為廣東電網生產技術、系統運行、科技創新、物資品控等領域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技術支持與服務,承擔南方電網山火監測預警中心相關專項工作,配合開展公司相關業務領域的工作檢查、監督與考核,主要承擔廣東電網內部技術支持相關事宜,不對外經營競爭性業務;(2)南方電網間接控制的廣西桂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主營業務為電力基建調試、電力技術服務、電力設備監控、電力設備及工器具檢測、電網物資品控檢測、信息系統集成及運維服務、高新設備研發、節能咨詢服務,且截止2018年12月,廣西桂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已完成了59臺135MW以上機組的調試項目。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發行人的主要客戶為廣東電網、南方電網等客戶,如廣東電科院對廣東電網開展內部技術支持等服務,相關技術支持與服務內容是否與發行人的向南方電網等客戶提供的服務存在競爭;(2)廣西桂能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所從事業務與發行人是否構成同業競爭,如是,說明是否屬于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
南網科技回復稱,廣東電科院為廣東電網的分公司,系廣東電網安全生產運行的實施主體和執行機構,其對廣東電網內部開展技術支持等服務時系以廣東電網直屬實施機構的方式運作,接受廣東電網生產技術部、創新管理部、系統運行部等相關部門的管理,在廣東電網相關職能部門需要技術支持時積極響應,該等技術支持服務不屬于業務,不簽署合同,不收取費用,不產生營業收入。
廣東電科院開展的內部技術支持等服務主要內容包括:
①供電可靠性技術支持
協助廣東電網設計省級配網生產監控系統,完善相關電壓監測系統功能,提升配網可觀可測水平。
②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技術支持
協助廣東電網制定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目標,開展現場安全檢查,推動風險管控在現場及實驗室作業、環境與職業健康等各業務領域全面應用。
③輸變配電全業務鏈工作體系支持
協助廣東電網完成南方電網技術監督管理規定、技術監督實施細則修編,編制廣東電網技術監督工作指引(總則)及全生命周期各環節實施細則。
協助廣東電網編制《廣東電網中、南通道直流背靠背工程生產準備工作總體方案》,參加換流閥、開關、線圈等三類設備招標技術規范書審查,編制直流主設備監造手冊,完善監造標準。
④疫情防控工作支撐
結合疫情實時情況及廣東電網生產狀況,及時修編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實操手冊,做好疫情排查、核酸檢測、場所消毒、員工關愛、出差管理和外來人員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
⑤其他生產技術支撐
協助廣東電網建立供電可靠性全業務過程指標分析體系,為各供電局配網自愈建設提供智能分析工具,開展大數據全域智能分析與風險預警。
廣東電科院不從事試驗檢測及調試服務、儲能系統集成服務、智能配用電設備、機器人及無人機、智能監測設備等業務,與發行人主營業務不存在重合或相似情形。
如《首輪審核問詢函之回復報告》第1題之“1.關于歷史沿革”之“發行人說明”之“(6)廣東電科院目前的資產、人員及主營業務情況,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系,廣東電科院是否仍保留了與發行人業務相關的資產及人員,是否仍從事與發行人業務相關的研發活動”所述,廣東電科院亦未從事與發行人相同或相似的研發活動,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相互獨立,亦不存在重合。
如前文所述,廣東電科院從事相關技術支持與服務僅系其作為廣東電網直屬實施機構承擔的職能,不屬于開展業務,與發行人向南方電網等客戶提供的技術服務不存在競爭。
綜上,截至本問詢回復出具日,廣東電科院與發行人不存在同業競爭。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官方查詢系統,若相關公示信息與其他查詢系統不一致,應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
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息,南寧電研公司為集體所有制企業,其無發起人/股東,僅由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主管部門,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未持有南寧電研公司股權。
根據南方電網的說明,南寧電研公司屬于接受南方電網行業指導的集體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廠辦大集體企業”),企查查、啟信寶、天眼查列示廣西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為南寧電研公司股東與實際情況不符。
由于特定歷史原因,電力系統內存在部分接受南方電網行業指導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該等安排系計劃經濟時期的產物,屬于歷史遺留問題,該類企業的成立時間多為1990年前,均早于南方電網設立時間,系原來的供電企業為解決配套產品或勞務服務供應,按照當時政策要求主辦的,并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注冊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發行人間接控股股東南方電網未直接或間接實際持有南寧電研公司等大集體企業的財產權益,亦未決定南寧電研公司等大集體企業的經營管理相關問題。
發行人間接控股股東南方電網未實際控制南寧電研公司、廣西能匯集團及廣西桂能科技。
廣西桂能科技并非發行人間接控股股東實際控制的企業,其不屬于《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
綜上,廣西桂能科技與發行人不構成同業競爭。
關于應收賬款,根據首輪問詢回復,(1)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大幅增長,但應收賬款基本保持不變,主要因為公司客戶主要集中在央企、大型國企,其財務收支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通常在年底會將預算資金及時使用,因此公司在年末能夠維持較低余額的應收賬款;(2)按業務類別的應收賬款存在負數系同一客戶的應收賬款中存在不同類型業務往來款項,部分應收款項由預收款項抵消。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1)各期分央企、國企、民企等客戶類型的收入、各期末應收賬款余額、占比,分析應收賬款余額與客戶收入的匹配性;(2)各期應收款項由預收款項抵消的金額,公司進行抵消的依據,相關款項在公司財務報表中是否體現,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南網科技回復稱,報告期內,國企、央企客戶相關的營業收入規模分別為28,877.54萬元、50,946.80萬元和83,689.11萬元,增長較快,而應收賬款(合同資產)余額分別為16,182.11萬元、16,748.35萬元和13,023.67萬元,規模變動不大,主要原因為:
1、報告期內,對國企、央企客戶,電力設備銷售類業務,分別為619.28萬元、10,405.56萬元和28,509.93萬元,增長較快,該類業務結算周期相對較短,在年底通常都能完成交付結算;
2、央企、大型國企類客戶財務收支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通常在年底會及時使用預算資金,因此公司相關業務在年底前可及時結算;
報告期內,民營企業等類客戶相關業務主要系智能設備類業務和部分儲能系統技術服務業務,相關的營業收入規模分別為1,549.27萬元、7,274.49萬元和27,764.46萬元,增長較快。
其中,2018年-2019年,由于智能設備類業務和部分儲能系統技術服務業務規模較小,且智能設備結算周期均較短,對應收賬款余額影響較小(445.05萬元相比222.26萬元)。
2020年,隨著公司大力拓展智能設備業務和儲能系統技術服務業務,使得對民營企業等類客戶的營業收入增加至27,764.46萬元,由于民企的結算主要系根據合同約定的信用周期,因此導致2020年末應收民企余額達到3,952.13萬元,增幅較大。
此外,報告期內,公司持續加大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及催收力度,亦為公司報告期末應收賬款余額未隨收入大幅增長的重要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公司應收款項余額與收入變動具有匹配性。
報告期內,公司存在與同一客戶開展多個項目的情況,由于項目進度、合同約定條款不一,導致收款進度存在差異,從而出現同一客戶不同項目應收余額方向不一的情況。
公司基于項目精細管理的需要,區分客戶、項目核算應收款項。各資產負債表日,公司按照客戶維度顯示的余額情況列報資產或負債,實質系對不同業務款項余額進行了抵消。
報告期各期末,應收款項與預收款項抵消的金額分別為1,089.79萬元、2,856.26萬元和1,603.92萬元,其中控股股東廣東電網的金額分別為651.59萬元、2,312.30萬元和1,439.60萬元,占比59.79%、80.96%和89.75%。若不抵消,對報告期內信用減值損失的影響金額分別為54.49萬元、98.82萬元和-39.13萬元,影響較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30號——財務報表列報》應用指南(2014)(“30號準則”)的要求,一般企業資產負債表“應收賬款”項目的列報應根據“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公司按照客戶維度的明細余額列報應收賬款符合30號準則的規定。
2020年,《企業會計準則14號——收入》(2017年)(“新收入準則”)的應用要求公司從合同維度進行財務核算,公司基于精細管理目標,按照客戶、項目維度的核算方法較好地契合了新收入準則的精神。但新收入準則的應用需要合同雙方共同努力提升精細的管理、核算,因此在實務應用中存在一定局限性。
根據公司與客戶一貫對賬的習慣,雙方系根據抵消后的凈額進行確認與結算。
同時,由于抵消款項中主要系控股股東廣東電網的項目余額,為避免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交易導致“虛增資產和負債的情形”,公司按照凈額列報。公司評估了抵消列報對財務報表的影響,依據重要性原則以及列報的一致性、可比性,在報告期內選擇了抵消列報。(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