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安徽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安徽省藥品質量公告(2020年第2期,總第56期)顯示,根據安徽省藥品抽驗計劃,全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檢驗機構對本行政區域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驗。經抽驗并核查確認,共5個品種5批次藥品不符合標準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鑒別】經驗鑒別及【檢查】水分、微生物限度和有關物質。
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名單第3項顯示,標稱河南金鴻堂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由華潤亳州中藥有限公司銷售的參苓白術丸(生產批號:20190303;藥品規格:每100粒重6g),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規定。檢驗單位為宣城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檢驗依據為《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報告書編號為XC2019-C0792。對此,河南省長垣市市場監管局來函稱,已對生產企業立案查處;對企業留樣抽檢,結果符合規定。
對上述抽驗結果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及相關單位,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經或正在依法查處。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華潤亳州中藥有限公司大股東為華潤安徽醫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00%;華潤安徽醫藥有限公司大股東為華潤醫藥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00%;華潤醫藥商業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為北京醫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88.67%;北京醫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為華潤醫藥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華潤醫藥投資有限公司為華潤醫藥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華潤醫藥控股有限公司為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華潤醫藥”,HK.03320)全資子公司;華潤醫藥大股東為華潤集團(醫藥)有限公司,持股33.33億股,持股比例53.04%。
華潤醫藥(香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碼:3320.HK)業務范疇覆蓋醫藥及保健產品的生產、分銷及零售。旗下擁有華潤醫藥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華潤三九醫藥股份有限公司(000999.SZ)、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600062.SH)、華潤江中制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600750.SH)、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000423.SZ)、華潤紫竹藥業有限公司、華潤生物醫藥(深圳)有限公司、中國醫藥研究開發中心有限公司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