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什么是人戶分離
簡單來說,人戶分離是指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登記地兩者不統一的情況。
在招生《意見》中,人戶分離的子女入學共分為三種情況:
1、本區內的“人戶分離”。比如戶口登記地和經常居住地都在A區,但可能戶口登記地在a小區,經常居住地在b小區。這種情況下,教育局會在a小區所在區域遵循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入學。
2、跨區的“人戶分離”。也就是戶口登記地在A區,但經常居住地在B區,這種情況下,教育局會在A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3、跨區的“人戶分離”,因為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但需要在居住地辦理入學。例如戶口登記地在A區,經常居住地在B區,如果確實需要在B區入學的,這種情況下則由B區的教育局統籌安排。
02人戶分離常見問題
1、小王的戶口在A區,現在在B區租了房子,可以讓其子女在居住地B區的學校辦理入學嗎?
答:不可以。辦理“人戶分離”入學的前提是,在居住地要有自己合法的穩定居所,不能是租賃住房。
2、家里在A區有兩處住房,但是不想上戶口對應的b學校,而想報名居住地對應的c學校,需要辦理人戶分離嗎?
答:需要。只要戶口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就需要辦理“人戶分離”。
3、當租賃住房戶主和承租人的子女同為適齡兒童,能否同時在對應學校入學?
答:不可以。根據不同區域的政策,每戶地址在一定年限之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且戶主子女優先程度大于承租人子女。
總的來說,子女入學的學校都是根據直系親屬的戶口所在地進行分配的。本市居民不能通過租房來辦理"人戶分離",其子女也不能在租賃住房所在的學區上學。
如果有特殊需求,想讓子女在經常居住地(必須是自有住房)附近的學校上學。則需要辦理"人戶分離"證明。在拿到"人戶分離"證明的回執單之后,就有資格選擇在"居住地入學"了。
這里需要提醒—句,辦理"人戶分離"存在一定風險,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會被統籌安排入學,希望家長能為孩子的入學慎重考慮,最好是能夠避開繁瑣的條件,—步到位,通過就近原則入學。
2021天津人戶分離政策
濱海新區
本區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持相關證件到實際居住地學校登記,由區教體局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且確有實際困難的,到實際居住地所屬學校登記,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本區戶籍確無自購住房家庭的適齡兒童(教體局將根據父母相關信息到規自局核查),持居民戶口簿、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學區片學校登記,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入學。
和平區
本區戶籍但“人戶分離” 的適齡兒童
(1)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區,但因地址不一致等原因,不符合“人戶統一”入學條件的情況,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適齡兒童戶籍為拆遷空掛戶口、賣房空掛戶口、集體戶口等情況,無法提供本區合法固定居所證明的,需將戶口遷至實際居住地入學。若適齡兒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無房產,需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無房證明”,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適齡兒童戶籍掛靠在其他親屬,合法固定居所產權所有人為已去世的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等情況,需將戶口遷至實際居住地入學。若適齡兒童父母在津均無房產,需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開具的“天津市無房證明”,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適齡兒童戶口落至非居住性質或非住宅性質房屋的,由教育局根據周邊學校資源情況,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
河西區
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區,但地址不一致。先到戶籍所屬學區片小學登記,再統籌安排入學。
適齡兒童的戶籍在學區片內、但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在學區片內,比如拆遷空掛戶口、賣房空掛戶口、戶口掛靠其他親屬(即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不是適齡兒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等情況的,先到戶籍所在學區片小學登記,再統籌安排入學。
對于戶籍在本區軍產性質、公寓性質、非居住性質房屋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實際居住在河西區公租房的適齡兒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日話齡兒童戶籍必須與公和房承和人在一起),確實存在實際困難、需要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須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南開區
本區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河東區
戶籍地址與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一致(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所屬學區片學校受理登記,由區教育局制定“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統籌安排辦法,根據各學校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承載能力,統籌安排到區內學位相對充足的公辦學校入學。
戶籍不在河東區的跨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實際居住地在河東區,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一致”,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須提供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的有關證明和入學申請等相關手續,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河北區
本區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在本區內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紅橋區
本區戶籍 “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東麗區
統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
本區戶籍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西青區
本市戶籍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登記入學,由街鎮教育服務中心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本街鎮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所屬街鎮教育服務中心統籌安排到戶籍地或居住地入學。
本區內“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所屬街鎮教育服務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教育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街鎮教育服務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什么是本區內“人戶分離”?怎樣辦理報名?
本區內“人戶分離”是指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本區的不同街鎮,但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產承租)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學辦法:由戶籍所在地所屬街鎮教育服務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所需材料:居民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
辦理地點:戶籍所在地所屬街鎮教育服務中心。
什么是跨區“人戶分離”?怎樣辦理報名?
跨區“人戶分離”是指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不同的兩個區,但適齡兒童戶籍的戶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產權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產承租)一致,是適齡兒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入學辦法:由戶籍地所屬教育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教育服務中心統籌安排入學。
所需材料:居民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
辦理地點: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所屬街鎮教育服務中心。
津南區
本區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跨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鎮成校根據招生實際情況和均衡生源的要求,統籌安排入學。
北辰區
本區“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如果因北辰政府拆遷政策發生的搬遷且未還遷的,無法實現“人戶統一”,必須在戶籍地所屬小學辦理登記手續,與登記校提出在暫住地附近學校就讀,最后由教育局根據居住地周邊學校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跨區“人戶分離”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由實際居住地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寶坻區
還遷小區已交付使用的(2021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拆遷戶子女,持置換協議和戶口簿到還遷小區所屬片學校入學。
還遷小區在2021年5月1日至8月31日交付使用的還遷戶子女,可持房建辦開具的拆遷證明、置換協議、戶口簿、住建委開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就近入學;也可持置換協議和戶口簿到還遷小區所屬片學校入學。
還遷小區未交付使用的(2021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拆遷戶子女,持房建辦開具的拆遷證明、置換協議、戶口簿、住建委開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就近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含外省市戶口、本區城外戶口),按現住址登記報名。城內屬海濱街道辦的在北城路、吳蘇路、進京路小學登記報名;城內屬鈺華街道辦的在吳蘇路或實驗小學登記報名;城內屬寶平街道辦的在進京路、實驗小學或劉辛莊小學(朝霞路小學)登記報名。教育局根據各校報名情況統籌安排。
在寶坻區購房的本市外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實際居住地入學的,按照房屋居住地就近入學;本市外區戶籍在寶坻區無房戶的適齡兒童,到戶籍地所屬區報名入學。
武清區
本區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由戶籍地所屬片區鎮街(局直屬小學)學校先行統籌安排入學。確有困難無法實現“人戶統一”,需在居住的自有產權房產地入學的,由對應片區鎮街(局直屬小學)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協調安排入學。
本市跨區“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依據市教委文件精神,應由戶籍地所屬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確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需在武清區居住的自有產權房產地片區學校入學的,可由房產所屬鎮街(局直屬小學)學校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協調安排入學。
薊州區
有城區戶籍但在城區無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戶口本房屋租賃證、學生父母雙方的《天津市不動產登記記錄查詢結果》。
城區內有自有住房但為城外鎮鄉戶籍或非薊州區戶籍的需提供戶口本、房產證:最終入學結果,由教育局根據各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
跨鎮鄉務工的需提供戶口本、合法居所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租賃證明)務工就業證明(經商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件;務工的需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所在務工單位出具的務工者工資證明或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費憑證)。
靜海區
小學:“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應在戶籍所在地學校登記入學。
初中:已經在城區小學就讀的“人戶分離”的本區戶籍學生升學,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在城區指定學校入學。
寧河區
有城區戶籍,戶口與房產證不一致的,需提供戶口簿(包括藍印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兒童預防接種證,到所屬學區片學校登記。
有城區戶籍,但在城區無自有產權住房的,需提供戶口本、房屋租賃證、學生父母雙方的《天津市不動產登記記錄查詢結果》,到區教育局登記,由區教育局根據各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
城區內有自有住房,但為本區外鎮戶籍的,需提供戶口本房產證,到所屬學區片學校登記。
跨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即本市外區戶籍,戶口與房產證不一致。由戶籍地所屬區教育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
因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統一”,確需在寧河區入學的,需提供父母在寧河區的務工就業證明,在天津市(原則在寧河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養老和醫療險且近期連續繳納至少6個月),戶口本、合法居住證明到區教育局登記最終結果由區教育局在區域范圍內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