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發布
其中第九條“保障企業穩崗留工”提出:
對企業組織職工開展崗前培訓、
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項目制培訓的
給予相應培訓補貼
今天,“南京人社”微信發布
相關培訓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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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體
(1)企業崗前培訓、項目制培訓: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正常納稅和社會保險申報,當年無嚴重失信記錄的用工企業(不含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勞務派遣單位)。
(2)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我市已備案職業技能等級評價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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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內容
(1)企業崗前培訓:我市用工企業組織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男性16-60歲,女性16-55歲,下同)、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新錄用員工,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開展不少于24課時的崗前培訓,按照培訓合格且評價滿意的在崗人數,給予企業300元/人的培訓補貼。
(2)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我市已備案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企業組織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1年及以上的本企業職工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并取得當年我市政府補貼培訓目錄清單(首批清單見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203/t20220330_3330969.html)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級別,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分別給予企業每人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培訓補貼。符合我市當年高級及以上緊缺型職業(工種)的,補貼標準上浮30%,對應等級分別給予企業每人2600元、3900元、5200元培訓補貼。
(3)項目制培訓:項目制培訓以促進就業、提高技能人才崗位素養和崗位技能為導向,采取訂單式、定向式等培訓方式,課程具有一項目一方案、自主研發或按需集成等特征,培訓方案可實施、培訓成效和社會效益可預期等特點。項目制培訓需自主申報,采用市、區兩級評審的方式確定。補貼標準綜合當年預算和項目成本等因素確定,采用“專家核價,一項一價、驗收定級、星級結算”方式核定。
(4)有關要求: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企業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項目制培訓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地人社部門申報,可從中選擇一項申領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重復享受。發證(培訓結束)時間在1月1日—9月30日的須在次年1月15日前申領補貼,發證(培訓結束)時間在10月1日—12月31日的可于次年10月15日前申領補貼。開展相關培訓的企業應在規定期限內申領培訓補貼,并根據培訓考核合格、評價滿意且申領補貼時在崗的培訓學員人數,按規定撥付培訓補貼;對未參加培訓、未參加考核、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未評價、評價結果不滿意或申報補貼時不在崗的培訓學員均不予撥付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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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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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崗前培訓申報流程
(1)信息維護。開展企業崗前培訓的企業,應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簡稱網辦大廳,下同),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培訓備案和補貼-適崗培訓-適崗培訓企業維護”模塊,按要求如實維護企業基本信息,區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開班申報。
(2)開班備案。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情況、所屬類別、崗位特點、管理需求等合理設計培訓課程內容及課時(不少于24課時,每天不超過8課時),并于培訓前3個工作日登錄網辦大廳,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培訓備案和補貼-適崗培訓-適崗培訓開班申請”模塊,培訓工種選擇“企業崗前培訓”,提交課程表、培訓人員花名冊等信息。
(3)開班審核。區人社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企業崗前培訓開班審核。開班審核通過后,企業方可開展相關培訓。
(4)培訓評價。企業開展培訓及考核后(企業自主確定考核方式,采用筆試、口試、任務考核、綜合評定等形式評價參培學員培訓效果(成績),并做好培訓及相關考核過程記錄),應及時組織學員登錄江蘇智慧人社APP,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我的-我的培訓-培訓評價”模塊,進行培訓滿意度評價。
(5)考核反饋。企業組織學員評價后,登錄網辦大廳,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培訓備案和補貼-適崗培訓-適崗培訓考核信息反饋(南京)”模塊,上傳培訓及考核過程性佐證材料,提交學員考核成績。
(6)考核審核。區人社部門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反饋信息審核。
(7)補貼支付。區人社部門每季度首月15日審核后報區財政,經市人社部門核定并公示后,補貼由區人社部門撥付至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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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申報流程
(1)信息維護。開展企業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企業,應登錄網辦大廳,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培訓備案和補貼-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企業維護”模塊,按要求如實維護企業基本信息,區人社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
(2)補貼申領。企業登錄網辦大廳,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單位辦事-就業創業-企業非備案培訓補貼申請”模塊,提交培訓補貼申請,并及時組織學員登錄江蘇智慧人社APP,定位選擇“南京”后,再依次選擇“我的-我的培訓-培訓評價”模塊,進行培訓滿意度評價。
(3)補貼支付。區人社部門每季度首月15日審核后報區財政,經市人社部門核定并公示后,補貼由區人社部門撥付至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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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制培訓申報流程
項目制培訓需區級推薦,經區人社、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聯合初審后上報,市級相關部門審核確定公示后實施。
(1)申報。符合條件的單位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可向所屬區人社部門提交《南京市項目制培訓申報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2)立項。每季度首月15日前區人社部門會同財政、稅務、行業等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申報立項材料進行初審,評審通過的經區人社、財政等相關部門蓋章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上報市人社部門。每季度首月30日前市人社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區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市級立項項目,并向社會公示5天。
(3)實施。立項公示無異議后,培訓單位應自立項確立之日起30天內通過網辦大廳向立項區提交培訓課程表、培訓人員花名冊等備案信息,區級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備案審核,培訓單位按照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4)驗收。培訓單位于培訓結束后6個月內提交驗收申請,可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提交《南京市項目制培訓驗收報告》及相關佐證材料。每季度首月15日前區人社部門按照驗收申報形式對項目進行評審。經評審推薦星級,并于20日前上報市人社部門。每季度首月30日前市人社部門組織對各區申報驗收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確立星級,并向社會公示5天。
(5)撥付。公示無異議后,區人社部門每季度首月15日審核后報區財政,經市人社部門核定并公示后,補貼由區人社部門撥付至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