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女子盧某詐騙、挪用公款一案,經柳州市公安局柳洛派出所偵查終結,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盧某曾是柳東新區一所幼兒園的老師,她詐騙和挪用的錢,是幼兒園孩子的學費、保育費和伙食費。
去年11月的一天,柳東新區一所幼兒園的負責人向柳洛派出所報案稱:該園負責招生的老師盧某,挪用了20多名幼兒家長教來的學費、保育費、伙食費等費用,金額總共10多萬元。一個月前,幼兒園負責人發現后責令盧某歸還上述費用,可她一直沒有歸還。
盧某(左二)被依法送至看守所羈押。柳東警方供圖
民警調查了解到,事發幼兒園剛成立不久,2021年7月,盧某開始在這所幼兒園工作,負責招生、教學安全管理等工作。在招生過程中,她告知幼兒家長繳費可以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轉賬給她,她再將錢轉入幼兒園的銀行賬戶。然而,她在收到家長轉來的款項后,只上交了一小部分,大部分被她挪用了。
實際上,幼兒園是不允許教師私下收取家長所交錢款的。按規定,幼兒園成立之初,家長繳費應轉到幼兒園指定的一個微信錢包賬戶,園方收款后立即開具發票。后來幼兒園開辦了銀行對公賬戶,家長們繳費就都要直接交到該賬戶中了。
去年10月15日,幼兒園財務人員在對賬時發現,開學一個多月了,仍有20多名學生的家長沒有繳費,于是負責人讓班主任向家長催費。這時盧某提出,她負責招生跟家長比較熟,還是由她來向家長催費吧。幼兒園負責人同意了盧某的提議,可幾天后幼兒園賬戶中仍未收到相關費用,盧某便以“對公轉賬有兩三天延遲”為借口搪塞。
這樣的借口只能瞞得過一時,幼兒園其他管理人員打電話聯系幼兒家長后,得知家長們早已將錢交給了盧某。從2021年7月4日至10月9日,盧某共挪用了22名家長所交的學費、保育費、伙食費等費用近18萬元。經園方多次催促,盧某一直沒有歸還所挪用的款項,幼兒園負責人只好向公安機關報案。
民警在偵查中還了解到,去年12月,盧某被事發幼兒園辭退后,仍冒用該幼兒園教師身份,騙取一名幼兒家長繳費5000多元。今年1月10日,民警在盧某的住處將她抓獲。
盧某落網后,對挪用公款和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她向民警供述,挪用公款和詐騙所得款項,都被她用于還債和日常開銷。在她償還的債務中,有6萬元是她在網上打麻將欠下的賭債。
【來源:南國今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