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和幼兒園老師應該是同向而行的,因為他們的目的一樣都是為了培養孩子。但是,現在有一個很大的矛盾,就是現在的公辦幼兒園的數量嚴重不足,而國家為了填補這個空缺就允許私立幼兒園的開辦。
但是私人資本進入,他們盡管也是為了培養孩子,但是經濟利益的考量也是一個重要的因素。無利不起早,沒有哪一個商人會不考慮自己的利益。也正因此,私立幼兒園收費的貴就成了一種必然。而為了利益的最大化,他們在其他方面自然就會能節儉就節儉。這樣一來,就必然在許多方面存在著縮水的現象。
本來是按照標準要求的,但是到了現實的執行當中,幼兒園為了自己的利益偷工減料的發生自然就不是什么秘密。而就是幼兒園的老師的工資,必然也是能低則低——只要老師不嚴重抗拒,他們是不介意給出低工資的。
而這樣一來,幼兒園的老師,孩子的生活質量就必然要大打折扣,家長們不知道還能夠安心,而一旦清楚了其中的問題所在,就必然堵在心頭發慌。
家長們把孩子送到私立幼兒園,就是因為公立幼兒園沒有了學位,而私立幼兒園也是一個學位難求。在這樣的供需平衡失調的情況下,家長們就是提意見,恐怕也很難得到幼兒園的認可,甚至主動去整改的。而孩子還需要上學,又沒有其他幼兒園可去,家長們只能是忍氣吞聲。
說又不能說,講又不能講,怎么辦?最好的途徑自然就是到網絡上匿名吐槽。但是,這吐槽可以,要是被幼兒園知道了還是有些不妙的。這不,成都的江女士就因為在大眾點評上吐槽了自己孩子的幼兒園,被幼兒園告上了法庭——惹了一樁官司。
2021年7月,她看到有人在大眾點評上吐槽,她就想一吐心中的郁悶,于是,就一時興起,在網頁上寫下了1000多字的評論,把自己孩子以前上學的幼兒園的問題吐槽了一遍:
“3萬多1年的學費,600一個月的生活費,娃兒每天都吃不飽。”
“伙食素菜偏多,肉大多都是肉沫。”
“學校最初承諾,每周一節外教一節中教的英語課,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就消失了。”
“我們讀了2年,到我們走之前已經換了9個老師……”
“因為疫情影響,明明有6、7個月沒有讀,但只退2個月的學費……”
從她這篇文章來看,應該都是給予她自己的孩子在幼兒園上學時的切身感受,這是毋庸置疑的,而這也是其他家長也非常關注的。所以,這個帖子一發出,立即引起了眾多的家長關注,有不少家長在后面紛紛跟帖。從這個情況來看,更是坐實了這家幼兒園在這些方面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
但是,作為一家幼兒園,自然不愿意把自己作為眾矢之的。每一個人就這樣在網上肆無忌憚地吐槽自己,自己幼兒園還能開辦下去了。而為了從源頭上消除輿論對自己幼兒園的影響,他們選擇將江女士告上了法庭,并因此提出了四點訟訴請求——
1、要求江女士刪除針對幼兒園的惡意評論,并進行書面及當面賠禮道歉,并主動、積極配合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在幼兒園微信公眾號將道歉信公開);
2、要求江女士承擔幼兒園的合理維權支出共計2066元;
3、要求江女士賠償幼兒園直接損失10000元及間接損失(因被告發表惡意評論而給原告造成的生源影響);
4、要求江女士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這樣的訴訟請求不能說不合理,畢竟這會影響到幼兒園的聲譽。但是,江女士的做法也不能說不合理,因為她的孩子在幼兒園里消費了2年,她就有權利對消費情況作出反饋。那么,法院對此是怎樣判決的呢?
法院認定,江女士不存在名譽侵權。江女士作為學生家長,在伙食、活動、課程設置等方面對幼兒園日常經營行為,就自身感知發表陳述和評價及希望改進的建議,并未虛構或編造事實。被告的言論也并未達到“誹謗、詆毀”的程度。
幼兒園作為一個經營性企業,就應該接受社會的評價與監督,并應該對輿論有一定的包容度。在輿論起了的時候,要想維護自己的形象,就應該彌補缺點,優化管理和服務,而不應該文過飾非,不是嗎?
親愛的讀者,面對著家長在大眾點評上吐槽幼兒園,被幼兒園告上了法庭,結果以幼兒園敗訴結束這件事,你有什么想說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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