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一篇名為《臨沂大學近三百名碩士教職工“被棄”》的文章在網絡上引起熱議,也讓臨沂唯一一所普通本科院校臨沂大學站在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下午,記者就此事聯系了臨沂大學,其官方回應,學校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教職工屬于省屬事業單位控制總量外人員,按照人事代理合同進行管理,合同期滿后需轉換用工方式。
“被棄”實為用工方式轉換
27日下午14點40分左右,臨沂大學在其官方微博發布了關于此事的聲明。聲明中稱,臨沂大學自2012年以來,先后以人事代理方式分批公開招聘了部分教學、管理、教輔人員,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了人事代理合同,其中也包括按照人事代理方式安置的少量新進博士家屬。學校對人事代理人員按合同管理,根據合同約定,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系。
隨后臨沂大學向記者出示了人事代理勞動合同,記者注意到合同里明確約定了合同的起止時間,合同期滿后即行終止。
“這也就是說,在合同期滿后,合同自行終止。”臨沂大學人事處處長孔霞表示。
針對網帖中指出的此前簽訂人事代理合同的教師不再續簽,而是改為勞務派遣方式簽訂新的合同,孔霞表示,根據《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自2017年12月起,山東省事業單位用人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在文件第十四項中明確規定,事業單位對履行職能需要購買輔助性服務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有關規定執行,相關人員不納入人員控制總量。
臨沂大學此次實行的勞務派遣制度正是依據此文件。
《臨沂大學人事代理合同》內容
用工方式轉換后,合同主體有變但待遇不變
記者了解到,2018年合同到期的教職工僅有4人,2019年將有91人到期,最后50人將于2021年到期。目前臨沂大學已經完成勞務派遣公司政府采購工作,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將正式實行勞務派遣制度。
臨沂大學表示,學校充分肯定人事代理人員對學校做出的積極貢獻。在實行勞務派遣后,人員待遇不變,學校將為其職業發展制定新的政策支持。同時,未到合同期限的人事代理人員將繼續執行原有合同,直到合同到期為止。合同終止后,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在政策允許范圍內,臨沂大學將積極為這部分人員提供發展機會,鼓勵并支持他們積極參加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對表現優秀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學校特殊引進。據記者了解,已經有表現優秀、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特聘辦法》條件的人事代理教師,被臨沂大學作為特殊人才引進。同時,學校還將積極為上述人員深造創造條件。
目前臨沂大學有人事代理人員288名。孔霞也向記者表示,人事代理人員合同期滿轉為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后,僅是合同簽訂主體有變,實際待遇不變。勞務派遣相關費用由臨沂大學承擔,不會附加在相關人員的工資里。
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實不然
針對本事件中網友關注的焦點問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記者也查詢了相關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解釋,已與用人單位連續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勞動者無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都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三是勞動者未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后,不等于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時,根據國家和山東省的相關規定,即使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仍然不能納入控制總量。
此外,記者也從臨沂大學了解到,對于用工方式的這一變化,臨沂大學早已提前通知所有人事代理人員,并多次進行解釋說明。此事屬于正常履行勞動合同和規范用工行為,轉換用工方式后的勞務派遣人員仍將為臨沂大學的建設和發展作貢獻,與“學校提高博士比例”沒有任何關系,更不是所謂的“卸磨殺驢”。臨沂大學在用人方面,既依法依規,尊重合同,又體現了人文關懷,積極為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人員尋求新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