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深圳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推動金融業服務新發展格局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金融穩則經濟穩。《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金融風險,包括不良資產處置風險、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房地產業務風險、互聯網平臺金融活動風險等。
《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以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為基本方針,持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做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影響評估,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規范不良資產轉讓,提升不良資產處置的真實性。繼續做好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化解,依法明確存量債務償債責任,規范支持地方政府債券發行和配套融資,嚴禁違法違規提供新增融資。加大對脫離主業盲目擴張、高負債經營企業和系統重要性機構風險的排查監測。穩妥化解集團客戶信用風險,有序退出“僵尸企業”,推動企業部門結構性去杠桿。
在房地產業務風險上,《指導意見》提出要“嚴控”,即落實“房住不炒”的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金融監管要求,防止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抑制居民杠桿率過快增長,推動轄內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嚴格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切實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深入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
對于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高的機構,《指導意見》提出,要積極優化信貸結構,逐步減少對房地產業務的依賴。切實加強借款主體資質、首付款和還款資金來源審查,嚴防信貸資金通過經營貸、消費貸等形式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持續加大房地產信貸業務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房地產融資業務。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要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對借款主體資質、貸款用途等開展實質性審查,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挪用于房地產領域。
近年來,互聯網平臺的金融活動愈發頻繁,一些互聯網平臺打著各種旗號違規開展金融業務。眾所周知的是,金融業務要取得金融牌照才能做,必須做到“有證駕駛”。
《指導意見》則明確要加強互聯網平臺金融活動監管。牢牢樹立“金融是特許行業,必須持牌經營”的理念,杜絕一切非法金融活動。審慎支持金融科技類企業發展,嚴防以科技服務為名變相從事金融活動。嚴格劃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紅線,對互聯網企業平臺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實行總量控制。
與銀保監會等部門文件規范一致,《指導意見》指出,要加強銀行保險機構與互聯網平臺合作開展金融活動的自律管理,進一步規范聯合貸、助貸業務,規范互聯網保險、網絡小額貸款等業務。強化機構主體責任,堅持誰出資、誰管理,督促機構審慎選擇交易對手、審慎開展合作業務,明確界定雙方權利義務和風險分擔方式,穩妥應對聲譽風險,防范外部風險傳染。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還提出要大力整治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堅決清理和取締未經批準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和活動。有效發揮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打擊非法集資、反洗錢、反欺詐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繼續深入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推動網絡借貸機構業務出清。加強部門協同,持續深化融資租賃、商業保理行業清理規范。通過摸底排查、風險處置和建立監管長效機制三個階段,全面開展私募風險機構處置工作,實現“雙降雙增雙清退”。
《指導意見》要求,筑牢風險“防火墻”,嚴防非法金融活動風險向銀行保險機構傳染滲透。有序化解影子銀行風險,進一步清理壓縮脫實向虛、結構復雜、交叉傳染的金融資產。落實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理財存量資產處置,嚴防“過而不渡”。大力整治“名實不符”金融產品,杜絕打著理財、資管、信托等旗號逃避信貸業務監管的行為。
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必須具備抵御風險能力,既包括資本、財務、應對流動性風險等方面的能力,也包括風險識別、風險承擔等方面的態度偏好。
根據《指導意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樹立審慎經營理念,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和全面風險管理,細化并落實“展業原則”制度,培育提升盡職調查能力,加強真實合法投資貿易背景的審查穿透能力,準確劃分資產風險類別,提足撥備。銀行保險機構要制定中長期資本規劃,多渠道補充資本,依法合規創新資本補充工具,同時加強資本管理,發揮資本對資產擴張約束和資源配置優化的作用。對于出險機構,原有股權要采取縮股、未來收益抵扣等方式依法合理分擔損失,其他具有損失吸收功能的特定債權應減記或轉股,高管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延遲支付的薪酬和獎金要依法依責減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