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重慶市南川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南川區委批準,南川區紀委監委對南川區殘聯原黨組書記、理事長陳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波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公務出差之機公款旅游,違規使用公車;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波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重慶市南川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南川區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南川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總臺記者 伍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