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于9月11日公布的《關于對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149號)顯示,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邦國際”,300178.SZ)于2020年7月10日披露《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身份信息變更的公告》及《關于定期報告的更正公告》。
該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鐘百勝于2019年1月4日獲得中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個人身份信息由“中國大陸”變更為“中國香港”,而公司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中鐘百勝的股東性質披露不準確,應由“境內自然人”更正為“境外自然人”。
公司在收到實際控制人身份信息變更通知后未及時披露相關公告,定期報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情形,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騰邦國際成立于1998年4月29日,注冊資本6.17億元,于2011年2月15日在深交所掛牌,鐘百勝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實控人、第四大股東,截至2020年6月30日,騰邦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1.42億股,持股比例23%,鐘百勝持股1426.89萬股,持股比例2.31%。騰邦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為深圳市平豐珠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80%,鐘百勝為法定代表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1.34%。深圳市平豐珠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東為鐘百勝,持股比例67%。
騰邦國際于2020年7月10日公布的《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身份信息變更的公告》顯示,公司前十大股東信息更正前,截至2019年末,鐘百勝股東性質為境內自然人,持股1426.89萬股,持股比例2.31%,不存在增減持情況,其中持有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1380.97萬股,持有無限售條件的股份數量45.92萬股,凍結或質押1426.89萬股;信息更正后,鐘百勝股東性質為境外自然人,持股情況不變。
騰邦國際于2020年7月10日公布的《關于定期報告的更正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鐘百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26.89萬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比例為2.31%,鐘百勝通過騰邦集團有限公司間接控制公司股份1.42億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比例為23.00%。鐘百勝于2019年1月4日獲得中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個人身份信息由“中國大陸”變更為“中國香港”。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2.1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以及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和通知等相關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規定:發行人、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有關各方等自然人、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以及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相關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本規則和本所發布的細則、指引、通知、辦法、備忘錄等相關規定(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
《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5.1.1條規定:發行人申請股票在本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四)公司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六)本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
創業板監管函〔2020〕第149號
騰邦國際商業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7月10日,你公司披露《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身份信息變更的公告》《關于定期報告的更正公告》,你公司實際控制人鐘百勝于2019年1月4日獲得中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個人身份信息由“中國大陸”變更為“中國香港”,你公司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摘要》《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全文》《2019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中鐘百勝的股東性質披露不準確,應由“境內自然人”更正為“境外自然人”。
你公司在收到實際控制人身份信息變更通知后未及時披露相關公告,定期報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情形,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條、第2.1條和《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請你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