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2020年第六期(總第五十七期)藥品抽查檢驗信息通告,經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檢驗,發現3批次藥品不合格,涉及雙鶴藥業(海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南雙鶴”)和海南省金島制藥廠2家公司。
通告顯示,經海南省藥品檢驗所和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檢驗,標示生產企業為雙鶴藥業(海南)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2批次二甲雙胍格列本脲膠囊(I)(批號:2019070120190702;規格:每粒含鹽酸二甲雙胍250mg與格列本脲1.25mg)溶出度項目不符合規定,檢驗類型為全檢。經海南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生產企業為海南省金島制藥廠生產的頭孢克洛顆粒(批號20190103;規格按C15H14ClN3O4S計0.1g[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檢驗類型為部分檢驗。
據天眼查,雙鶴藥業(海南)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冊資本7500萬元,系上市公司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雙鶴”)旗下全資子公司。
此前,華潤雙鶴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雙鶴藥業(海南)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內部歸集的議案》,同意將全資子公司華潤賽科持有的海南雙鶴100%股權以非公開協議轉讓的方式歸集至華潤雙鶴。2019年12月27日,海南雙鶴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華潤雙鶴官網顯示,其擁有18家子公司,主營業務涵蓋新藥研發、制劑生產、藥品銷售、制藥裝備及原料藥生產等方面。曾榮獲“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高新技術企業”、“中國化學制藥行業工業企業綜合實力百強”等多項榮譽。2019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91.57億元,凈利潤(歸屬母公司)10.55億元。
6月16日,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多次致電海南雙鶴了解情況,其電話無人接聽。隨后,記者撥通華潤雙鶴官網電話,告知采訪意向后,工作人員稱將電話轉至其辦公室,但一直無人接聽。(記者 朱國旺 郭文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