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資本邦了解到,則成電子(837821.NQ)于近日收到了關于深圳市則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三輪審核問詢函。
本輪問詢涉及兩個問題
問題1.根據問詢回復,2018年至2021年1-6月,發行人向FCT銷售金額占比分別為47.09%、56.65%、66.45%和73.37%,發行人對FCT銷售占比較高,對FCT存在重大依賴,與FCT之間存在相互依賴關系。
發行人并未直接與FCT的終端客戶簽訂合同,未發生資金往來,發行人不是相應產品的一級供應商。發行人與FCT共同進入到終端客戶的供應鏈體系,在終端客戶的合格供應商名錄中,供應商名稱為FCT,對應的工廠地址為深圳則成和江門則成的注冊地址。
發行人不僅作為工廠面向終端客戶,發行人還以技術服務、產品直接交付方等多種角色面向終端客戶。
要求發行人:
(1)補充披露FCT主營業務中“技術支持”的具體流程、內容,說明發行人與FCT持續合作的基礎、合作模式及性質,雙方合作是否基于協議約定,是否存在不利于發行人獨立拓展業務的條款;說明發行人是否依賴FCT授權發行人使用的商標拓展其他非FCT客戶,發行人使用自有商標獲客的情況,是否具備持續獲客能力;
(2)說明發行人通過FCT進入終端客戶合格供應商名錄是否符合行業慣例,列表披露以獨立的主體(不包括與FCT共同進入)進入合格供應商名錄或取得合格供應商認證的具體終端客戶名單,以及相關的在手訂單,說明發行人是否能以獨立身份、自有商標進入非FCT客戶的合格供應商名錄;
(3)結合發行人產品在FCT采購中的占比、終端客戶采購發行人產品時對商標和品牌的要求,說明發行人是否依賴FCT授權發行人使用的商標拓展其他非FCT客戶,發行人使用自有商標獲客的情況,是否具備獨立、持續的獲客能力;
(4)結合公司與貿易商的采購模式、獲客模式、產品定價模式、利潤或毛利率協調機制、合作約定、貿易商在業務開展中角色和提供的服務等,說明發行人與FCT在各環節定價中的角色和模式,發行人是否具備議價能力及獨立定價能力,發行人向FCT采購的原材料是否僅用于FCT的終端客戶,發行人與FCT的合作模式是否不同于可比公司的貿易商模式,是否具備可比性;
(5)補充披露報告期內發行人獨立開拓的客戶名稱、訂單、內容,是否采用JDM模式,說明境內外市場的訂單獲取方式、客戶合作模式、原材料采購方式、產品類型、定價原則、毛利率、下游應用場景與境外市場存在差異的原因及合理性;
(6)區分代采和自產,補充披露FCT、Azoteq、Next向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來源、金額以及不同來源原材料存在的差異,并說明招股說明書中“在與FCT、Azoteq及Next的交易中,上述客戶先采購IC等關鍵電子元器件,再將該等原材料銷售給發行人供其生產使用”的表述是否準確,若不準確,請修改該表述;
(7)結合發行人與FCT的合作模式,說明雙方是否存在合作終止的可能,合作終止對公司產生的影響,公司應對上述影響的措施;若雙方合作存在無法持續或無法維持現有的合作關系的可能性,請進行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提示;
(8)結合上述事項對發行人獨立性、業務穩定性和持續性的影響、發行人的業務模式特征,完善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提示,充分揭示相關風險。
問題2.根據問詢回復,發行人與FCT就商標的授權重新簽訂了《商標許可協議》,雙方對該樣式商標的許可方式、許可年限、許可使用費等作出了明確約定,且上述許可是長期、無償且不可撤銷的。
要求發行人說明與FCT在有關商標、商號、專利等知識產權方面的具體約定、支付對價,FCT的其他供應商是否存在同樣授權;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是否存在相關訴訟、仲裁或潛在糾紛,上述事項對發行人獨立性的影響。(王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