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核準吳南星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九江中支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公告內容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關于吳南星華泰財險九江中支副總經理(主持工作)任職資格的批復
(資料圖)
潯金監復〔2025〕56號
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關于吳南星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華財贛字〔2025〕62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吳南星任華泰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九江中支副總經理(主持工作)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2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九江監管分局
202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