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省兩會上,有省政協委員提交了一個有關民生服務需求的提案,經媒體報道后,在省兩會還未結束之際,已經有了效果與答案,引來眾多網友的點贊。
“想在‘千年一遇對稱日’領結婚證,可以嗎?”1月9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報道了省政協委員、濮陽市工商聯副主席劉偉強在駐地座談會上的建議,他今年省“兩會”提交的提案,就是建議滿足人民群眾領取結婚證的個性化需求。1月13日,記者從鄭州市民政局獲悉好消息,剛好是對劉偉強該建議的積極回應——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蔡旭堯表示,為滿足廣大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已通知各婚姻登記處結合自身情況做好相關準備,確保2020年2月2日結婚登記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020年2月2日,因為數字為“2020.02.02”,被稱為“千年一遇對稱日”。劉偉強表示,有些人覺得這一天寓意千年好合,好事成雙,想選在這一天登記結婚,可不巧趕上休息日。他來參加省兩會前,已經有好幾對準新人找他打聽今年2月2日能不能領結婚證,讓幫忙呼吁呼吁,他也發現這天要領結婚證的話題關注度特別高。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一些年輕人在登記結婚等婚姻大事上也更追求浪漫及有意義,有人會刻意挑選中意的甚至有特殊意義的日子領結婚證,希望能喜上加喜。可一旦像2020年2月2日這樣的特殊日子,趕上周末或者節假日,該咋辦?
對此,劉偉強建議,希望在更多地方通過網上預約等方式,在民眾關注度特別高的特殊日子,如愿領到結婚證,進一步提升幸福感,并最好作為一個惠民的政策長期實施。民政部門可以提前通過親民的方式宣傳告知,提醒有結婚意愿的年輕人提前備足相關資料、證件,辦理網上預約等事宜,確保當天快捷又方便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時,要考慮到婚姻登記機關的員工也需要合理休息,不能超負荷“連軸轉”,因此,滿足民眾個性化需求的同時,還需要把握好度。
該報道刊發后,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表示:這個可以有!
1月13日中午,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蔡旭堯對記者表示,考慮到一些準新人打算在2020年2月2日這個“千年一遇的對稱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當天恰逢周日,為滿足群眾需求,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已通知各縣市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做好相關準備,確保在2月2日正常上班,為有需求的民眾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隨后再結合自身情況,安排好工作人員的調休或輪休。“其實,只要感情好,每天都是‘好日子’。”工作人員提醒,結婚登記是人生大事,最重要的是男女雙方情投意合,能夠彼此信任,包容等,婚姻的幸福美滿也并非取決于在哪個“好日子”登記結婚,而是需要男女雙方齊心協力,共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