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內蒙古銀保監局對內蒙古托克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銀保監罰決字〔2019〕1號)。
決定書顯示,內蒙古托克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武雪峰,該行存在違規轉嫁經營成本的違法違規事實。
內蒙古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對內蒙古托克托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9年3月6日。
關鍵詞: 內蒙古 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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