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區域性臨時管控后,鄭州高新區在督查期間仍然發現大量違規問題,3月28日,鄭州高新區被鄭州市通報批評。
根據鄭州市環境攻堅辦的處理意見,高新區分管揚塵治理工作的副主任被公開約談,高新區城管局、梧桐街道辦事處主管領導被移交鄭州市紀委監委進行追責,其他財政扣款、處罰、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發現】
實施污染臨時管控后 高新區依然存在多處違規問題
根據近幾天來擴散條件逐步轉差的實際,3月25日,鄭州市攻堅辦第四次調度會上要求高新區管委會自27日零時起,提前實施區域臨時性管控。27日15時,鄭州市建成區以及鞏義、滎陽市、上街區實施輕中度污染臨時管控。
根據鄭州市攻堅辦第四次調度會和緊急通知要求,鄭州市督導組積極開展鄭州市級督導。其中,在鄭州多個區(縣、市)的督導情況看,高新區的問題尤為明顯。
根據鄭州市環境攻堅辦的通報,從3月25日到28日,鄭州市級督導檢查高新區管委會時,共發現違規問題18個,其中從問題類型看:違反區域臨時性管控問題1個、違反輕中度污染臨時管控問題3個,另外道路揚塵問題2個、未嚴格落實“八個百分百”要求的問題12個;從區域劃分看:梧桐辦事處問題10個,溝趙辦事處問題5個,雙橋辦事處問題2個、石佛辦事處問題1個。
3月28日,鄭州市環境攻堅辦相關負責人告訴河南商報記者,27日零時起提前實施污染管控的轄區,除高新區外還有上街區,(提前實施污染管控)部分原因就是此前在轄區督導時發現有違規問題。區域性臨時管控措施主要集中在停止各類土石方作業,工地內外增加降塵措施以及降低道路揚塵污染等方面。
【批評】
落實鄭州市的相關部署方面 高新區管委會認識有偏差 沒有真正落實
根據鄭州市環境攻堅辦的通報,3月25日到28日,高新區在鄭州市級督導中發現違規問題數量最多,甚至管控開始后依然存在,這也使得高新區被嚴厲批評。
通報中明確稱,通過鄭州市級督查發現的18個違法違規問題,充分說明高新區管委會工作上還有以下不足:
思想認識不到位。在落實鄭州市委、鄭州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方面,高新區管委會思想認識上仍有偏差,缺乏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擔當意識不強、工作標準不高,鄭州市里確定的工作措施沒有得到真正落實。
指揮調度不到位。高新區管委會環境污染防治指揮調度工作不夠通暢,鄭州市里發布的通知和下達的指令,沒有得到落實執行,各項工作措施仍然棚架在管委會層面,沒有及時傳達到基層,也沒有針對轄區實際情況制訂針對性措施。
落實管控不到位。和其他縣(鄭州市、區)相比,一些管控要求落實不到位,工作標準沒有得到嚴格執行或降低標準執行,在嚴格管控上有所松懈,在處罰問責上失之于軟。
【處理】
高新區分管揚塵治理的副主任被公開約談 轄區城管局、梧桐街道辦主管領導被追責
3月28日,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針對高新區被督導發現的以上問題,鄭州市環境辦提出了處理意見:對3月25日—28日鄭州市級督導發現問題最多的高新區管委會,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對高新區分管揚塵治理工作的副主任進行公開約談;對高新區城管局、梧桐街道辦事處主管領導,移交鄭州市紀委監委進行追責;其他財政扣款、處罰、處理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鄭州市環境攻堅辦副主任、鄭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局長王春曉對高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體要求:高新區管委會加快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依法處理到位,鄭州市督導組將對高新區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后督查。同時,對本次輕中度污染臨時管控,鄭州市督導組將進一步加大督導督查力度,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管控措施不到位的,上報鄭州市政府并移交鄭州市紀委監委,對相關單位和個人從嚴從重處理。
高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狠抓源頭治理,從思想真正重視起來,雙統籌雙促進,綠化工程鄭州市重點工程必須達到標準后才可以施工,不達標一律停工頂格處罰絕不手軟。并加強各類工地常態化監管,嚴格落實“8個百分之百”和“三員”管理制度。同時對違法違規、環境污染的企業,嚴格追究主體責任,堅決實施頂格處罰,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轉自中華網河南